滨河东区荣光路北地块-C地块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6-02-14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滨河东区荣光路北地块C地块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长春市二道区
  • 规模: C地块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363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8486.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7753.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732.8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包含住宅建筑面积63675.26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面积3193.98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面积884平方米
  • 范围: 勘察: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 概况: 2.1项目名称:滨河东区荣光路北地块-C地块工程总承包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9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JLTHZB20260200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滨河东区荣光路北地块已经吉林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信息登记,项目代码:2406-220105-04-01-306754,备案流水号:2024061222010503105951,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列100%。招标人为长春东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C地块工程总承包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滨河东区荣光路北地块-C地块工程总承包。 2.2项目的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C地块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项目规划用地363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8486.0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67753.2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20732.84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包含住宅建筑面积63675.26平方米,配套商业建筑面积3193.98平方米,其他配套用房面积884平方米。 2.3招标范围: 勘察: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勘察工作,完成本项目初步勘察、详细勘察。 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空调、电气、智能化深化设计及外网路由设计等相关专业、其它设计(合同附图、车位公示信息、差异户型、红线内不利因素)]、基坑支护及降水设计(包含地基处理、路基处理设计等)、场地内保留管线的保护设计、绿建设计、铁艺栏杆设计、外幕墙设计、亮化泛光设计、钢结构深化设计、景观方案设计及施工图(含绿化、铺装、园建、全年龄段活动设施、亮化、景观照明、景观给排水)、海绵城市设计、室内装修方案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含会所室内装修设计、示范区售楼处、归家大堂、样板间室内装修设计;大区户内精装修设计、配套固定家具深化设计;大区公区:地下室大堂、地下前室光厅、地下电梯厅室内装修设计、首层大堂、首层电梯厅、标准层电梯厅室内装修设计;地库车道入口装修设计(含墙面及天棚装修设计),相关配套设备用房室内装修设计);非营销标识设计及深化(建筑、室内、景观)、机电抗震支架设计、装配式设计评分要点涉及的所有专业设计、地库二次设计(含地库画线及墙面装饰设计)、智能化设计、门窗深化与外立面深化施工图设计、人防设计、出具设计变更图纸、根据项目进度完成各阶段设计服务、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设计服务、竣工图审核及盖章、项目负责人现场驻场等工作,所有施工图纸均需要达到可直接指导现场施工深度。 施工:工程总承包施工部分包含采购、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工程总承包服务。 BIM工作内容:第一部分:BIM土建工程专业建模阶段:园区内地下车库BIM土建专业模型(含:地下管线模型、场地布置模型、结构模型、建筑模型、综合管线模型; 第二部分:BIM机电工程专业建模阶段:园区内地下车库BIM机电专业模型(含:通风空调模型、给排水及消防模型、照明模型)。具体内容:机电安装的管线综合优化、净高检查、碰撞检查、设备族库整理、模型的更新维护。 2.4 最高投标限价:勘察费折扣系数 0.70;设计费折扣系数 0.70;工程费折扣系数1.00。 2.5工程建设地点:长春市二道区。 2.6工程建设周期: 工程建设周期:2026年5月30日至2028年10月20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施工图设计周期:项目方案定稿以后,35天内出具全套施工图。设计服务周期: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整体交付后一个月止。 勘察周期:中标后15日内完成勘察工作(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 工程勘察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勘察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工程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关于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8本项目投资额:350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勘察部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分项)(同时包括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岩土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设计部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工程设计资质; ③施工部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须配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1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人委派。须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 (2)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应无在建工程(可由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兼任); (4)设计分项负责人1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5)施工技术负责人1人:须具备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6)采购负责人1人: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7)质量管理负责人1人: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8)安全管理负责人1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9)造价负责人1人: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10)进度计划负责人1人: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11)环保负责人1人:须具备相应岗位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12)其他人员:施工员2人、质量员3人、材料员1人、机械员1人、资料员1人、劳务员1人、标准员1人,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岗位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员3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拟投入本项目的所有人员(包含被授权人)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2025年7月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为其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资料,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注:①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②上述人员均须提供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格证书或职称证。所提供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管理机构所配备的不同岗位,其任职人员不得重复,即一人一职(规定可兼职的除外),均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无在建工程(勘察、设计人员除外)。③投标人应保证其人力、机具、设备、设施、措施材料、消耗材料、周转材料及其它施工资源,满足实施工程的需求。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应无在建工程(勘察、设计人员除外)。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曾经任职,如已完成岗位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如须项目所在地行管部门同意的,须附相关审批手续)。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以完成时间为准)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勘察或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企业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信誉要求: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 http://wen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入吉要求: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受限制。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由牵头人委派;还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法律责任。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 4、获取招标文件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6年2月14日9时00分至2026年2月28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或0512-58188016。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答疑、补遗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有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年3月9日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7开标室。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取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出席会议和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东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二道区四通路8号吉盛伟邦A座四楼 联系人:刘晓婷 电话:1389480256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泰和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东南湖大路88号南湖小区1号公建1[幢]1102号房 联系人:于浩楠 电  话:19280837151 邮  箱: jlsthzbyxgs@163.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20260203FJSZ01001001]滨河东区荣光路北地块-C地块工程总承包.JLS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