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电力大学17#和18#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吉林市发布时间:2025-09-26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东北电力大学17和18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昌盛胡同10号,东北电力大学东校区校园内
  • 范围: 新建东北电力大学学生公寓2栋,总建筑面积21552.86平方米,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管网等附属设施,购置学生公寓及公用工程设施设备1680台(套)。具体内容如下:(一)17#学生公寓建筑面积10776.43平方米,地上六层,设置寝室201间,学生床位800个。一层主要设置管理值班室、开水间、垃圾收集间、清洁间、门厅、会客区、活动室、自习室、保洁人员更衣间、公共洗衣区、公共晾衣间、公共卫生间、宿舍、楼梯间等;二至六层主要设置开水间、清洁间、活动室、自习室、公共洗衣区、公共晾衣间、公共卫生间、宿舍、楼梯间等;机房层主要设置电梯机房、排烟机房、电井等。(二)18#学生公寓建筑面积10776.43平方米,地上六层,设置寝室201间,学生床位800个。一层主要设置管理值班室、开水间、垃圾收集间、清洁间、门厅、会客区、活动室、自习室、保洁人员更衣间、公共洗衣区、公共晾衣间、公共卫生间、宿舍、楼梯间等;二至六层主要设置开水间、清洁间、活动室、自习室、公共洗衣区、公共晾衣间、公共卫生间、宿舍、楼梯间等;机房层主要设置电梯机房、排烟机房、电井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2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0

项目详情

东北电力大学17#和18#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 ZJZB202509A02 项目编号: JLS20250915FJSZ03001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电力大学17#和18#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东北电力大学17#和18#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吉发改审批【2025】13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东北电力大学,建设资金为使用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东北电力大学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76.78%,自筹资金23.22%,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新建东北电力大学学生公寓2栋,总建筑面积21552.86平方米。具体内容如下:

(一)17#学生公寓建筑面积10776.43平方米,地上六层,设置寝室201间,学生床位800个。一层主要设置管理值班室、开水间、垃圾收集间、清洁间、门厅、会客区、活动室、自习室、保洁人员更衣间、公共洗衣区、公共晾衣间、公共卫生间、宿舍、楼梯间等;二至六层主要设置开水间、清洁间、活动室、自习室、公共洗衣区、公共晾衣间、公共卫生间、宿舍、楼梯间等;机房层主要设置电梯机房、排烟机房、电井等。

(二)18#学生公寓建筑面积10776.43平方米,地上六层,设置寝室201间,学生床位800个。一层主要设置管理值班室、开水间、垃圾收集间、清洁间、门厅、会客区、活动室、自习室、保洁人员更衣间、公共洗衣区、公共晾衣间、公共卫生间、宿舍、楼梯间等;二至六层主要设置开水间、清洁间、活动室、自习室、公共洗衣区、公共晾衣间、公共卫生间、宿舍、楼梯间等;机房层主要设置电梯机房、排烟机房、电井等。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设计文件、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阶段及工程保修期、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3 建设地点: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昌盛胡同10号,东北电力大学东校区校园内。

2.4 计划工期:2025年10月30日至2027年1月29日,总工期456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符合工程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及相关行业标准的监理规范。

2.6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111.93万元,不接受超过此价格的投标报价。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2022 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6 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要求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不到的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7 投标单位提供的业绩应符合《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的通知》【吉建招(2017)6号】、《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获奖工程业绩加分管理的通知》【吉建招(2017)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2017)9号】文件要求。

3.8 本项目执行《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优质优先、优质优价”实施办法》(吉建管〔2020〕8号)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3〕20号)中相关规定及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调整《吉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部分内容的通知(吉建管〔2025〕9号)中相关规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9月26日9时00分至2025年10月20日16时00分前,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领取招标文件。

4.2. 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21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直接提交。

5.2 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保证金:

5.3.1 投标人可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使用电子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

5.3.2 投标人可使用网银、柜台转账等形式通过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生成的投标保证金虚拟子账号提交投标保证金。

5.4 到投标截止时间有效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及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 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北电力大学

地址: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联系人(接受异议联系人):孟晓凡

联系电话(接受异议联系电话):0432-6480655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正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海口路33号

联系人:刘春柳    联系电话:0432-6819245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处

地址:吉林市松江东路7号208室

邮编:132001

电话: 0432-69985048

八、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吉林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2-64805615

邮箱:jljwjgdw@163.com

地址:吉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松江东路7号501室)

邮编:132001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JLS20250915FJSZ03001002]东北电力大学17幢和18幢学生公寓楼建设项目监理.JLS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