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附属中小学学校分校施工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6-03-23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吉林大学附属中小学学校分校施工
  • 项目地址: (长春新区
  • 规模: 总建筑面积26936.8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018.70㎡,地下建筑面积918.14㎡。主要建设风雨操场(设备用房)1栋,建筑面积3048.33㎡;教学楼1栋,建筑面积22118.70㎡;食堂1栋,建筑面积1724.81㎡;门卫3栋,建筑面积45㎡;同时配套建设绿化、道路及停车场、运动场、排水、采暖、供电、供燃气等附属设施。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大学附属中小学学校分校施工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概况: 总建筑面积26936.84㎡,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018.70㎡,地下建筑面积918.14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3-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1

项目详情

吉林大学附属中小学学校分校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 CCS20260309FJSZ01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大学附属中小学学校分校施工 ,已由 长春新区发展和改革局 长新发改字 [2025]68号文件 批准建设 ,招标人( 项目业主 )为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的施工 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名称: 吉林大学附属中小学学校分校施工

2.2 标段划分: 独立 标段

2.3 项目概况 总建筑面积 26936.84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26018.70㎡,地下建筑面积918.14㎡。主要建设 风雨操场 (设备用房)1栋,建筑面积 3048.33 ㎡;教学楼 1栋,建筑面积22118.70㎡;食堂1栋,建筑面积1724.81㎡;门卫3栋,建筑面积45㎡;同时配套建设绿化、道路及停车场、运动场、排水、采暖、供电、供燃气等附属设施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范围内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5 建设地点:(长春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现状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以南、卫明街以西、规划二类城镇住宅用地以东、海容路以北。

2.6 计划 工期: 2026年5月01日至2027年5月30日。

2.7 最高投标限价: 139079585.00元 壹亿叁仟玖佰零柒万玖仟伍佰捌拾伍元 )。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类 ),且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 并加盖企业 公章 )。

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 2021〕40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3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须满足招标文件《强制性人员标准要求》,且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 无在建工程

投标文件内附 相应人员岗位证书 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 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复印件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该企业为员工缴纳的近半年内( 2025年9月至2026年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以提供养老保险为准;如为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③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无在建工程 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4 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

3. 5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并加盖 投标单位 公章

注:如投标人在 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 投标人 近三年 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1日)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无需提供)。

3.7 企业业绩及项目经理业绩认定:具有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同时,吉林省区域内的业绩应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在省域外的业绩应附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的业绩公示页及查询网址,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提供涉密工程业绩的,须提供涉密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并附建设单位涉密工程的审批证明材料(详见吉建招〔2017〕12号文件)。

3. 8 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拒绝被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的企业参与投标;在 近三年 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截图结果为准)。

3. 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 2020〕6号 )、《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 2020〕22号 )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 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 10 执行《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鼓励在建筑市场活动中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活动中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审慎使用“D级”或“未参加信用评价”企业。”

3.1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1 2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 招标文件 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 6 03 23 08时00分至202 6 03 27 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用户需要: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4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投标人公布。

4.5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6 04 14 09 3 0分; 地点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B217中开标室。

5.2 递交投标文件的方式: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使用 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 送达 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3 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BidOpeningHallNew/bidhall/default/login.html 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 4 吉林省 不见面开标大厅 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 在指定时间 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 5 投标人须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 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 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损害招标人、投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 (二)违法所得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的;(三)中标项目金额在四百万元以上的;(四)采取威胁、欺骗或者贿赂等非法手段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二年内因串通投标受过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又串通投标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7.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 ,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综合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9.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 或异议 ,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址: 长春市朝阳区锦湖大路 1357号

联系人: 张云丰

话: 0431-85543280

招标代理机构: 天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越达路 888号越达科技产业园2号楼2081号室

联系人: 王金超

话: 0431-88073777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31-81335731

10. 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2)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60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022

2026 03 23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20260309FJSZ01001001]吉林大学附属中小学学校分校施工.JLS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