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高新区维护养护工程(交通附属设施维护)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2026年高新区维护养护工程交通附属设施维护
- 项目地址: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范围: 2.1项目名称:2026年长春高新区维护养护工程(交通附属设施维护); 2.2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招标范围:高新区信号灯、标志标牌、街路牌、隔离护栏维护拆除及安装工程;标志标线复线及修改工程;交通设施应急抢修及零星工程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10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 年长春高新区维护养护工程( 交通附属设施维护) 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2026 年长春高新区维护养护工程( 交通附属设施维护) ;
2.2 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 招标范围:高新区信号灯、标志标牌、街路牌、隔离护栏维护拆除及安装工程;标志标线复线及修改工程;交通设施应急抢修及零星工程等。高新区信号灯抢修、维护、配时调整、巡检等;
2.4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5 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工程施工费用:900万元;
2.6 计划工期:暂定2026 年 4 月 15 日至 2027 年 4 月 30 日(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2.7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须具备下列①②③中任意一条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注: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 23 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 2024 年 7 月 1 日 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①同时具备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②同时具备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安装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
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或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采用一级建造师投标的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 号)规定,投标文件应提供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 3 财务要求 : 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 1 月1日 -202 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 ①② 材料:
①2022 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1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2026年3月1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
3.4 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在近三年(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1日)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规〔2025〕1 号)文件要求,对信用评价结果为“D 级”和“未参加信用评价”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资质核查,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2020】6 号)、 《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 号)文件要求, 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 2020 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0 外埠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外埠企业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 标 人 获 取 招 标 文 件 前 , 应 当 注 册 成 为 吉 林 省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一 体 化 平 台 ( 网 址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6年 03月 13日至 2026 年 03 月 20日 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 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用户需要: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4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5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 04月 10 日 0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方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地点为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B217中开标室。
5.2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 吉林省 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提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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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综合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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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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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
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锦湖大路 1357 号
联系人: 麻权
联系电话: 0431-87019531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系人: 于丹
联系电话: 0431-81106630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13357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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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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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431-88779860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邮编:130022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