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河湖连通-城市备用水源供水保障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4-04-02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春市河湖连通城市备用水源供水保障工程施工一标段
  • 项目地址: 长春市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河湖连通-城市备用水源供水保障工程-施工(一标段) 2.2招标范围:新立城提升泵站--靠边王河段,管道口径DN2400,长度9.1km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4-24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CS20240319FJSZ06001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河湖连通 - 城市备用水源供水保障工程 - 施工(一标段)已由长发改审批字 [2023]198 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申请中央投资、地方配套和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省长发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河湖连通 - 城市备用水源供水保障工程 - 施工(一标段)

2.2 招标范围:新立城提升泵站 -- 靠边王河段,管道口径 DN2400 ,长度 9.1km 施工的全部工作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 标段划分: 1 个标段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

2.5 计划工期: 2024 4 28 日至 2025 10 31 日。

2.6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标准

2.7 招标控制价: 26988.1678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

1. 吉林省住建厅、长春市建委、延边州住建局核发的省级权限审批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 2023 12 31 日前届满的,统一自动延续至 2024 6 30 日。

2. 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 1 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施工管理负责人(项目副经理) 1 人、施工员 5 人、质量员 6 人、材料员 1 人、机械员 1 人、资料员 1 人、劳务员 1 人、标准员 1 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 6 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或 C 类); 项目管理机构 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一人一岗, 均无在建工程

3.3 业绩要求:投标单位近三年 (2021 1 1 日至今 ) 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类似业绩:市政工程,业绩时间已完工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

投标企业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投标人的业绩可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 2017 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信誉要求:

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在近三年( 2021年1月1日至今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1 - 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2021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2022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3 1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 1. 如投标人在 2023 1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 ,自 2024 4 2 9 00 分至 2024 4 9 16 00 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 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 ,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 0431-88779873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 (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开展交易活动。

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 4 24 9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 210 】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 60 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

8. 评标办法

8.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方式定标;

8 .2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推荐排名前3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长发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净月区长发金融创新中心

联系人:赵鹤

电话: 1310444112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鑫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开发区净月大街 4775 号中信城住宅六期 (11# 地块 )3 2 单元 904 号房

联系人:高明

联系电话: 13069057555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二楼A区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 保证金鉴收的 依据!

温馨提示:

1 、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 办理数字证书 CA 并登录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 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 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 ,在【对应的业务】 - 【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 、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