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中央商务区地下空间工程汽车坡道等附属工程剩余工程(二次招标)
- 项目名称: 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中央商务区地下空间工程汽车坡道等附属工程剩余工程
- 项目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中央商务区地下空间工程汽车坡道等附属工程剩余工程(二次招标 ; 东起乙五路,西至七十六路,南起丙四十九路,北至乙七路,开发用地范围成十字形,东西方向最大长度为364m,最小长度为114m;南北方向最大长度为363m,最小长度为54m ; 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边坡防护、汽车坡道等附属工程主体结构和防水土方回填及景观恢复等工程,具体
- 概况: 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中央商务区地下空间开发工程设计范围为:东起乙五路,西至七十六路,南起丙四十九路,北至乙七路,开发用地范围成十字形,东西方向最大长度为364m,最小长度为114m;南北方向最大长度为363m,最小长度为54m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7
项目详情
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中央商务区地下空间工程汽车坡道等附属工程剩余工程(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中央商务区地下空间工程汽车坡道等附属工程剩余工程(二次招标) 已由 长发改审批字 【 2013 】 497号 文件 、 长发改审批字 【 2014 】 179号 文件、 长发改审批字 【 2015 】 14号 文件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 企业自筹 , 项目资金已到位 ,招标人为 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的施工 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中央商务区地下空间工程汽车坡道等附属工程剩余工程(二次招标) 。
2.2 项目概况:
长春南部都市经济开发区中央商务区地下空间开发工程设计范围为:东起乙五路,西至七十六路,南起丙四十九路,北至乙七路,开发用地范围成十字形,东西方向最大长度为 364m,最小长度为114m;南北方向最大长度为363m,最小长度为54m。
地下空间开发工程涵盖地铁 1号线和部分远期6号线车站结构以及地下商业开发,人民大街下穿道。工程分为三期实施完成,其中一期主要完成地铁1号线车站结构以及1号线东侧环岛内商业开发,包含部分6号线车站结构,一期建筑面积为16100平方米;二期工程主要为1号线车站西侧地下开发、市政下穿道,二期工程建筑面积29185平方米;三期为地铁6号线车站结构部分,建筑面积为2737平方米。
地下空间开发为三层结构,南北两侧包含结构夹层,地下三层结构为 6号线车站站台层和地下停车场,地下二层结构为1号线站台层和地下停车站,地下一层结构为1号线站厅层和地下商业开发,1号线和6号线在平面上呈“十”字换乘。地形处于北高南低的走势,局部高低不平,地面标高206.9m~211.1m,车站的覆土按规划的标高219.84m作为计算控制标高。
2. 3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土方开挖、边坡防护、汽车坡道等附属工程主体结构和防水土方回填及景观恢复等工程,具体详见 用户需求书、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最高投标限价: 599.0451万元。
2. 5 工程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 。
2. 6 计划工期 : 2026年04月01日至2026年10月31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
2. 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 叁 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注: 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项目经理 : 投标人拟派遣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
3.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3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
3.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时间以合同签订的完成日期为准)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类似的施工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注: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 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 5 信誉要求:
(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在近三年(202 3 年 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内投标人 及其 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6 本次招标 不 接受联合体投标 。
3. 7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 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本工程建设过程中须严格落实《长春市 2024年建筑垃圾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 。
3. 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 6 年 03 月 06 日 9时00分至202 6 年 03 月 12 日 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 6 年 03 月 27 日 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 211 】开标室。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各投标单位使用 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资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审阶段,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连接好电脑、语音设备,调试好开标软件系统,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 : 殷 先生
电 话: 0431-84336 195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 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 温明伟
电 话: 0431-81619186
邮 箱: 565608941@qq.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0431-88779829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