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5-11-03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 项目名称: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东河东路与英俊西街交汇西北处
  • 规模: 总建筑面积16356.97平方米,地上九层,地下一层
  • 范围: 全部工程的采购及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整理备案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07

项目详情

招标项目编号: WLFW202510-081

一、招标条件

招标项目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吉发改审批 [202 3 ] 288 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和 自筹 , 资金比例为中央预算内资金 80%,自筹20%,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施工 监理采用资格后审 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监理

2.2 建设规模: 总建筑面积 16356.97 平方米,地上九层,地下一层。框架剪力墙结构,高度 47.15米

2.3 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东河东路与英俊西街交汇西北处。

2.4监理范围: 全部工程的采购及施工阶段、竣工验收及竣工资料整理备案阶段、竣工结算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监理服务期: 同建设工期, 2025年12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 工程开工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服务。 如果因拆迁、资金及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施工工期延长,则监理服务期限顺延。

2.6 监理 招标控制价: 102.87 万元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所有监理档案资料须通过备案审核。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 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注: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各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1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资格,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总监理工程师应无在建 工程,未经招标人允许不得更换。

其他 监理 人员要求: 水暖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电气 专业监理工程师 1 、其他相关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 监理员 1

应符合吉建消【 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 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及授权人需提供 2025年1月 1日 至今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和返聘合同,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近年(202 2 1月1日至投标截止 之日 前)完成过至少一项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

业绩认定: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 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 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 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 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 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 [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5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至投标截止之日前)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6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投标人应未被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 年( 202 2 1月1日 投标 截止 之日 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拟委任总监理工程师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 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吉建办【 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11 3 8时30分至202 5 11 7 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获取招标文件,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431-88779873

4.2 未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需要先完成入库:

1)免费注册并办理CA。

2)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

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 CA办理联系电话:0431-88779428。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 修改 文件、答疑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 5 11 24 9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www.jl.gov.cn/ggzy/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 211 开标室(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 60分钟内完成 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 非远程开标系统平台 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 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定标;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发布公告的媒介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 维护,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联系人: 胡主任

话: 0431-86177703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 22栋2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处)

邮编: 130000

联系人:王峣、孟春玲

电话: 0431- 88610059

电子邮件: ccwlzx2001@vip.163.com

网址:http:// www.ccwl2001.com.cn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20251021FJSZ02001002]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中心建设项目监理.JLS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