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外科楼住院部改造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外科楼住院部改造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长春市富锦路以南
- 规模: 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外科楼住院部三至七层进行改造升级,改造总建筑面积7899平方米
- 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外科楼住院部改造项目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06
项目详情
项目 编号: CCS20260121FJSZ01001001(2026ZHYX02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外科楼住院部改造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24〕1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外科楼住院部改造项目施工 。
2.2招标范围: 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 建设规模 : 对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外科楼住院部三至七层进行改造升级,改造总建筑面积 7899平方米。改造前后病房数保持124间不变,改造后套房8间、单人间39间、双人间72间、三人间5间。床位由308张调整至206张。主要改造内容包括:升级改造外墙、内墙面、地面、棚面、卫生间、屋面、门、窗等有关设施设备;对病房进行数字化升级,建设智慧床旁交互系统、闭环智能输液系统、生命体征采集系统;改造供电系统、采暖系统、空调系统、医疗气体设备带等设施设备;更换护士站服务台2套、病床206套、病房更衣柜124组。该项目不改变原有建筑结构类型和结构主体,不改动原有建筑结构主体承重构件,不增加使用荷载。
2.4建设地点: 长春市富锦路以南、工农大路以北、隆礼路以西、长春欧亚商都以东,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红旗院区内。
2.5最高投标限价: 2343.4901万元 。
2.6计划工期: 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3月1日(合同签订后,双方确认室内开工时间,60日完成室内所有工程) 。
2.7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 人 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核发 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 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B类 )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项目管理 机构 人员要求 (全体成员应一人一岗) :项目技术负责人 1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1人,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质量员1人,具有质量员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1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材料员1人,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资料员1人,具有资料员岗位证书。 ( 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应无在建工程。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曾经任职,如已完成岗位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如需项目所在地行管部门同意的,须附相关审批手续)。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
3.4 人员社保要求: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及授权人需提供 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任意一个月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全部成员不允许有退休人员,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 5业绩要求: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6财务要求: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7 信誉要求:
( 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2)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4)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
3. 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 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0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办〔2023〕32号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6 年 2 月 2 日至 202 6 年 2 月 6 日,通过 CA锁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未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注册并办理 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9-3254156。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 6 年 2月24日9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B208开标室 。
5.3本项 目 开标方式为采用 吉林省 不见面开标大厅 进行远程开标活动。 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 如 未进入或中途 离开 远程开标会议 ,后果自负 , 视为认同开标过程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 远程开标 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 不见面开标大厅 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 在 60 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 非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 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发布,其他网站转载无效。
8. 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定的方式定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
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工农大路 1478号
联系人: 韩星
联系方式 : 13944083169
招标代理机构:中恒一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锦湖大路 6822号保合大厦12楼 1201室
联系人:刘忠超
联系方式: 18943141514
监督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400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