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广场轨道交通连接通道工程招标公告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5-04-30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人民广场轨道交通连接通道工程
  • 项目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
  • 范围: 2.1项目名称:人民广场轨道交通连接通道工程 ; 勘察设计内容:岩土工程详细勘察、道路下方空洞普查、周边建构筑物调查、地下管线物探、地形图更新增补、施工图设计(包含土建工程、机电工程、弱电工程、装修工程、对既有线改造工程)、三通一平设计、管线排迁设计(不含给水、电力管线排迁设计)、交通导改设计、道路和景观恢复设计、还建工程、新建人民广场连接通道对既有地铁结构影响的安全评估项目及监测等
  • 概况: 人民广场站过街通道位于人民广场北侧,地处长春市朝阳区,项目周边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金融大厦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4-3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09

项目详情

人民广场轨道交通连接通道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人民广场轨道交通连接通道工程 已由吉发改审批【 2020 80 号文件、吉发改审批【 2020 290 号文件批准建设 并经长春市政府同意 项目业主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5 号线轨道交通线路概算 资金 项目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 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以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人民广场轨道交通连接通道工程

2.2 项目概况:

人民广场站过街通道位于人民广场北侧,地处长春市朝阳区,项目周边主要有中国人民银行、吉林省金融大厦等。此处为地下过街通道,北侧与既有 1号线人民广场站D出入口通道相连,向南连接至人民广场,地下主通道长度为56.2m,通道内总宽4.1m,装修后净宽3.8m,出入口设置楼梯,并预留远期加装扶梯条件,出入口处采用明挖法施工,过环岛路通道采用暗挖法施工。

2. 3 招标范围:

勘察 设计内容 :岩土工程详细勘察、道路下方空洞普查、周边建构筑物调查、地下管线物探、地形图更新增补、施工图设计(包含土建工程、机电工程、弱电工程、装修工程、对既有线改造工程)、三通一平设计、管线排迁设计(不含给水、电力管线排迁设计)、交通导改设计、道路和景观恢复设计、还建工程、新建人民广场连接通道对既有地铁结构影响的安全评估项目及监测等

施工内容:包括土建工程(防水)、机电工程、弱电工程、装修工程、既有线拆改工程,以及三通一平、占地及围挡、绿地迁移及恢复、树木补偿、与既有线隔离措施及既有线设施防护、管线排迁(不含给水、电力管线排迁施工)、交通导改、道路和景观恢复施工、 D口作业区装修还建改造、暗挖污水及渣土采用小型环保车运输、还建工程等。

2.4本项目总投资为:1879.77万元

2.5最高投标限价:勘察设计费折扣系数1.00;工程费折扣系数1.00。

2. 6 工程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

2. 7 勘察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7 日内完成勘察工作 (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设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工程建设周期: 202 5 05 20 日至 2025 08 20 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 8 质量标准:

勘察、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国家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工程质量达到现行国家、行业、地方或者其他相关规范要求的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 )、( 2 )、( 3 项资质要求

1) 设计资质应满足下列 A、B、C项设计资质之一:

A、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B、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 市政行业甲级资质

C、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设计 市政行业(城市道路工程)专业甲级资质

2 勘察资质应满足下列 A、B、C项勘察资质之一:

A、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

B、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测量甲级专业勘察资质。

C、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甲级专业(分项)勘察资质(同时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和工程测量甲级专业勘察资质。

3 施工资质应满足: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 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 2024 年 7 月 1 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人: 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由牵头人委派。 应当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 包括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或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或 一级 注册结构工程师, 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注册监理工程师 )。近三年( 202 2 1月1日至今) 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或勘察项目负责人或 设计项目负责人 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3.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设计 项目 负责人 1人, 具备 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设计人员 2 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4)勘察人员2人,具有岩土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5)施工项目负责人 1 人,须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6)其他人员: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包括授权委托人)均 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提供本单位缴纳( 202 4 05 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中标人应保证其人力、机具、设备、设施、措施材料、消耗材料、周转材料及其它施工资源,满足实施工程的需求。

3. 4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完成与本项目相类似的勘察或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注: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 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投标人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 2 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 及其 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受限制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3. 8 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 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本工程建设过程中须严格落实《长春市 2024年建筑垃圾综合治理专项行动方案》相关要求

3. 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5 04 30 9时00分至202 5 05 09 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下载招标文件。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

4.2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 5 05 23 9时00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 213 】开标室。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开标时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群聊对话框获取)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址: 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 先生

话: 0431-843361 95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址: 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 25栋2单元1016室

联系人: 温明伟

话: 0431-81619186

箱: 565608941@qq.com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 0431-88779829

扫黑除恶联系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4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20250430FJSZ01001001]人民广场轨道交通连接通道工程.JLS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