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一厂三总装车间技术改造项目长春工厂一厂三总装车间技术改造项目总装标定间基建工程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3-06-29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一厂三总装车间技术改造项目长春工厂总装标定间基建工程
  • 项目地址: 轿车一厂89#楼东侧路试跑道入口
  • 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改造原长春工厂一工厂三总装车间(原AudiA4L总装车间),本次改造内容包括标定间以及其周边设施改造;部分改造需要在车间停产期间改造完成 ; 本次招标计划新建总装标定间以及周边道路改造,其中标定间为戊类厂房,总建筑面积为1239.87㎡,建筑高度6.35m,最大跨度8.4m,一期标定间建筑面积为640.48㎡,二期标定间建筑面积为599.3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7-24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0736-ZB20231031/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工厂一厂三总装车间技术改造项目总装标定间基建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205-220174-04-02-652581 ,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土建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计划改造原长春工厂一工厂三总装车间(原Audi A4L总装车间),本次改造内容包括标定间以及其周边设施改造;部分改造需要在车间停产期间改造完成。

2.2 建设地点:轿车一厂89#楼东侧路试跑道入口。

2.3 计划工期:中标单位合同签署后现场开工(计划开工时间2023年8月15日);首先完成路试出入口道路的改造,2023年12月完成一期部分相关改造;2024年8月份完成二期改造;2024年12月份整体完工,2025年2月底竣工验收(需考虑与路试交叉的影响)。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计划新建总装标定间以及周边道路改造,其中标定间为戊类厂房,总建筑面积为1239.87㎡,建筑高度6.35m,最大跨度8.4m,一期标定间建筑面积为640.48㎡,二期标定间建筑面积为599.39㎡。

2.5 质量标准: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合格标准,及现行的国家、行业、 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7044004.39元(含税)。

2.7 其他说明:被推荐为长春工厂一厂三总装车间技术改造项目厂房主体改造工程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将不能再被推荐为该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0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开标当日)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60万元(含税)

业绩认定:本省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3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 财务每年均不亏损 以企业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如公司为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经理 须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该承诺书须由项目经理本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 5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6 拒绝列入政府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8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3.9 近年(2020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不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企业无行贿犯罪记录的网页截图

3. 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投标人拟派的 被授权人及 项目管理机构所有成员 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在 递交投标文件时提供2023年度任意1个月社会保险的证明资料等,并提供社保官网查询方式(包括社保官网名称、查询网址、查询网页截图、单位登录名和单位登录密码;如需官网验证的,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若需要插加密锁方可登录的,必须提供加密锁,于开标前将密锁送至本项目开标室),以社保官网查询为准,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12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 须为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注册人员。 (附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信息公示页)

3. 13 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14 外省入吉企业应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并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参与投标。

3.15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 1 人作为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包括现场踏勘(如有)、投标预备会(如有)、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质疑投诉、合同签署等过程,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3 6 30 08 30 分至 2023 7 6 16 00 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 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 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 ,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 0431-88779873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 ( 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开展交易活 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 7 24 10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二楼 208 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腾讯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 委托代理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6.1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6.2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一汽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号

联系人:曹裕腾

电话:0431-81500562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 3462

联系人:刘世尧

座机: 0431-80745106

手机: 18810322179

邮箱: liushiyao@faw.com.cn

监督部门: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于工

电话: 0431-81501734

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存在黑恶势力,请及时举报,联系方式如下:

吉林省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投诉举报电话: 0431-81501734

电子邮箱: 1910569839@qq.com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