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华能九台电厂至经开南建设项目隔压站土建工程
- 项目地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路与新开河四路交汇,合肥路以北,新开河四路以西
- 规模: 在合肥路与新开河四路交汇处设置一座隔压站,用于与华能电厂向长春东部地区供热主管网连接,并向经开区南部区域供热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华能九台电厂至经开南区供热建设项目-隔压站土建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在合肥路与新开河四路交汇处设置一座隔压站,用于与华能电厂向长春东部地区供热主管网连接,并向经开区南部区域供热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2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2-01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JGJZ2025J-JK11
1.招标条件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华能九台电厂至经开南区供热建设项目 -隔压站土建工程 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和科技创新局以 长经经科审字〔 2025 〕 8 号文件 、 长经经科审字 〔 202 5 〕 2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为 自筹 , 出资比例为 1 00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华能九台电厂至经开南区供热建设项目-隔压站土建工程
2.2招标范围:施工 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在合肥路与新开河四路交汇处设置一座隔压站,用于与华能电厂向长春东部地区供热主管网连接,并向经开区南部区域供热。
2.4最高投标限价: 6812768.00 元;
2.5建设地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合肥路与新开河四路交汇,合肥路以北,新开河四路以西 ;
2.6计划开竣工日期 : 工程总工期为 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其中主体建筑内设备工艺进厂施工条件须于2026年8月20日前具备 ;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资质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 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 2 财务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 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2年-202 4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 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 5 年 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 5 年 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3业绩要求:
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要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需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 4 人员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 拟派出的 项目负责人 1名, 具有 建筑 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投入本项目 的 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 近一年内 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及聘用合同 ) ;
3. 5 投标 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在近三年(20 22 年 至今 )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项目负责人 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 9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项目 管理 机构人员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提供 近一年内 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及聘用合同 ) 。
3.10 本次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 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 被授权人须全权办理整个招投标过程, 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 提供 近一年内 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1 执行《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 “鼓励在建筑市场活动中充分运用信用评价结果。政府投资工程的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活动中运用信用评价结果,审慎使用“D级”或“未参加信用评价”的企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5 年 11 月 25 日至 202 5 年 12 月 01 日,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未进行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已网上注册验证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人,应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参与招标采购活动。
4 .3已参与本项目(获取文件),但未在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按要求提交电子保函或未提交投标文件的,视为投标无效,其投标将被拒绝。
4 .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 5 年 12 月 15日11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将予以拒收。
5 .2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 50米合肥路3013号) 。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评标办法
6 .1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6 .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 111 号
联 系 人:王悦
联系电话: 0431-846343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国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华惠路 1643号华億中心写字楼23层
联 系 人:齐永涛
电 话: 0431-85388447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 系 人:彭艳红
电 话: 0431-8996025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邮编: 130051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邮编: 130400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 2041 室招投标管理处
长春市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4630014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