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6-2028年基本建设项目外委设计、技术咨询项目
- 项目名称: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68年基本建设项目外委设计技术咨询项目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6-2028年基本建设项目外委设计、技术咨询项目 ; 设计单位的要求:能够承揽完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扩建、改造项目的建议书、可研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热源建设、换热站建设、一次、二次供热管网建设等 ; 本项目适用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09
项目详情
招标编号:JLFL2026-011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6-2028 年基本建设项目外委设计、技术咨询项目 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2026-2028 年基本建设项目外委设计、技术咨询项目 。
2.2 招标内容: 设计单位的要求:能够承揽完成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新建、扩建、改造项目的建议书、可研报告、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包括热源建设、换热站建设、一次、二次供热管网建设等。
技术咨询单位:能够对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技术方案进行专业的核算评定,对技改专项工程进行可行性和能效评定。
2.3 预算金额:年平均项目预算约300 万元(以实际发生费用为准)。
2.4 最高投标限价 : 折扣系数不能超过0.70 ,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
2.5 服务地点: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6 服务期限: 2026 年5 月 -2028 年 5 月( 2 年)。
2.7 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颁布的有关设计规范标准及规定。
2.8 项目适用范围:本项目适用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热力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信资质和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2 )及工业管道( GC2 )资质, 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 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二级注册建筑师及以上资格,且为投标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
其他主要人员应满足招标文件中《人员强制性标准附表》的要求。人员强制性标准为现 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 年 - 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 年 -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2 年 -2024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5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5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 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1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 . gsxt . gov . cn ) 中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 ( 2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 . creditchina . gov . cn )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3 )在近三年( 2023 年1 月 1 日至今 )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 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 ” ( wenshu . court . gov . cn )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 标人的名称一致, 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 标。
3.9 委托代理人(如有)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已退休的人员应附退休相关证明材料)。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 6 年 2 月 2 日09:00起至202 6 年 2 月 9 日 17 时30分 (法定节假日除外) ,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5.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 的交易主体, 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 ,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 0431-88779873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 ( 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 (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开展交易活动。
5 .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5.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 年 2 月 26 日上午 10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吉南线与合肥路交汇西行 50 米,合肥路 3013 号)。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
6.2 各投标单位使用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 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6.4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 易公共服务平台》、 《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秦皇岛路111号
联系人:李 楠
电话:0431-8463430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 区 D1 栋 401 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
联系人:于丹
联系电话: 0431-81106630 18186849055 1814309811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28
长春市经开区管委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4630014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