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抚松县露水河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露水河镇
- 规模: 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现状九龙二号泉泵房改建维修
- 范围: 2.1工程规模: 主要工程建设内容如下: 1.现状九龙二号泉泵房改建维修 ; 本项目设计、采购、施工;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竣工图、后续设计服务等;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需设备、材料;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1-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11
项目详情
抚松县露水河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EPC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DHXMGL-JL-2411-2
1.招标条件
抚松县露水河镇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EPC 已经由 抚松县行政审批局 以 抚行审投资 [2024]15 号文件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政府投资及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政府投资 80 % 、自筹 20% ,资金落实情况为 已落 实 , 招标人为 抚松县露水河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规模:
1. 现状九龙二号泉泵房改建维修。增设水泵 1台及配套附属设施,维修现状九龙二号泉管理用房350m²。
2.现状中途加压泵站改建维修,增设水泵2台及配套附属设施。
3.拆除原有DN400铸铁备用管道改扩建为DN500不锈钢管,长度共计21950m。
4.现状净水厂内增设水泵1台及配套附属设施,做为备用泵。
2.2 建设地点: 露水河镇 。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 采购、 施工;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初步设计、 施工图设计、 施工图预算、竣工图、 后续设计服务等; 采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所需设备、材料; 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
2.4 计划工期: 202 4 年 12月5 日至 202 6 年 9 月 30日 ( 注:开工日期 为设计开始时间,具体施工开工日期以监理发布开工令为准 );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及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6招标控制价: 设计费 : 费率报价,不得高于国家收费标准的 5 0% ; 工程费 : 费率报价,不得高于最终审定金额的 100 %(2024版吉林省建设工程定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 同时 具备下列条件:
①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施工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或【 市政行业设计资质 乙 级 及以上】或【 市政行业 (给水工程)专业设 计资质 乙 级及以上 】 的设计单位 ;
须在资质证书范围内开展工程总承包业务,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3. 2 本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具备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 类 注册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 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 担任过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具有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需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总承包项目经理需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费用、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自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兼任设计或施工负责人)
总承包投标单位拟委派的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 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 或 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施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一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无在建工程。(如联合体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须为牵头方自有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可兼任设计或施工负责人) 。
3. 3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 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责任 ,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的权利义务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应明确牵头单位并且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联合体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
3. 4 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 202 1 年 -202 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 202 1 年 -202 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 202 3 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202 4 年 1月1日 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书 。
3. 5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入吉企业相关信息须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
3. 6 信誉要求:
( 1 )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2 )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 ) 在近三年( 202 1 年 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承包项目经理 、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 9 业绩要求: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
3.10 投标人 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各方均需 满足上述要求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4 年 11 月 5 日到 202 4 年 11 月 11 日 ,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已在省级、白山市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锁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联系CA公司驻场人员办理CA激活,各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均可办理,省内互通;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jl.gov.cn/ggzy/ )首页。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咨询服务电话: 0431-82752720、白山市咨询服务电话:0439-3254156,其他地区请登录该地区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自行查询。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 202 4 年 11 月 26 日 13 时 3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第 三 开标 室(江北新政务大厅 5楼)。
5.2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进行远程解密开标。投标人持CA锁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我的项目】-【进入项目】-【远程开标】远程解密开标,解密时间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直播时通知执行(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辅助软件“腾讯会议 ” , 腾讯会议号: 390 221 457 , 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 “投标单位名称+姓名+电话 ”。 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无效 。
5.3 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4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开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白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中心 网》。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抚松县露水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 抚松县露水河镇红卫街
联系人: 石光旭
联系方式: 183439318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 大华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 南关区福祉大路 5788号龙腾国际大厦B座17楼
联系人: 肖明达
联系方式 : 0431-80514742
监督管理部门: 抚松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439-6216701
8.按省厅招标处要求设置扫黑除恶线索举报方式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抚松县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9-6216701
邮箱: 39421670@qq.com
地址:抚松县建筑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邮编: 1345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