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新材料中试及产业放大基地项目(一期)—检测二标段
- 项目名称: 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中试及产业放大基地项目一期检测二标段
- 项目地址: 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区内,兴福大路以北
- 规模: 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新材料中试及产业放大基地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125923平方米,包括甲类、丙类中试厂房,甲类、丙类库,检测、管理类用房,地下车库及其他公辅配套用房等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新材料中试及产业放大基地项目(一期)—检测二标段; 2.2建设规模: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新材料中试及产业放大基地项目(一期)总用地面积125923平方米,包括甲类、丙类中试厂房,甲类、丙类库,检测、管理类用房,地下车库及其他公辅配套用房等 ; 负责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新材料中试及产业放大基地项目(一期)环保站房、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池、调节池污泥池、生化组合池、锅炉房、1#2#3#门卫、RTO、变电室、动力中心、区域机柜间、区域变配电室、循环水站及泵房、全厂市政道路(含市政土方倒运回填、汽车衡基础、标线标牌)、围墙大门门禁、厂区市政亮化、园林、管廊等所需的全部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桩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钢结构检测、管道无损检测,排水cctv管道缺陷检测、建筑防雷检测、压力管道检测等本工程所有工程质量检测项目(消防检测除外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14
项目详情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CS20260128FJSZ04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新材料中试及产业放大基地项目( 一期 ) 已由 吉林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以 备案流水号 2025062322018103107373 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长春新区新材料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为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第三方材料检测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新材料中试及产业放大基地项目(一期) —检测二标段 ;
2. 2建设规模: 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新材料中试及产业放大基地项目(一期) 总用地面积 125923平方米,包括甲类、丙类中试厂房,甲类、丙类库,检测、管理类用房,地下车库及其他公辅配套用房等。
2.3项目地点: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区内,兴福大路以北、福惠街以东、福寿街以西、兴学路以南。
2.4 招标范围: 负责 长春北湖精细化工新材料产业示范园新材料 中试及产业放大基地项目(一期) 环保站房、初期雨水池及事故池、调节池污泥池、生化组合池、锅炉房、 1#2#3#门卫、RTO、变电室、动力中心、区域机柜间、区域变配电室、循环水站及泵房、全厂市政道路(含市政土方倒运回填、汽车衡基础、标线标牌)、围墙大门门禁、厂区市政亮化、园林、管廊等 所需的全部工程质量检测,包括但不限于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检测、桩基础检测、主体结构检测、 钢结构检测、管道无损检测,排水 cctv管道缺陷检测、 建筑防雷检测 、压力管道检测 等本工程所有工程质量检测项目 (消防检测除外) 。
2.5 服务期限:服务周期及开工日期以发包方书面通知为准,至工程竣工 。如工程延期,服务周期顺延并不再额外增加非试验检测发生的费用。
2.6 质量标准: 成果需严格执行国家相应的强制性标准、规范及规定。符合国家、省、市、行业现行相关检测规范要求。
2.7最高投标限价: 折扣系数 0.40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综合检测资质或专项资质 (其中至少包含钢结构及构配件、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等)、 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和特种设备检测资质(核准代码: CG),同时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计量认证证书(CMA)。
3.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 )须 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3 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 1人)、检测报告的审核人(1人)具备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及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项目团队人员需满足检测工作需要,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本项目拟配备的所有项目团队人员,须提供在该单位 近半年( 2025年6月至2026年1月) 中连续三个月 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 如有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合同 。
3.4财务要求: 近三年( 2022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2026年1月1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
3.5信誉要求: (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名单。(4)在近三年( 2023年1月1日至2026年1月1日 )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 项目 负责人 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分工,联合体必须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 ,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
3. 7 外省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 8 时 30 分至 2026 年 2 月 14 日 16 时 00 分 ,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 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 ,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 0431-88779873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0/memb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年3月13日9时30分 ,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B217开标室。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参加开标 。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并参加开标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 3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开标前,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系统,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规定时间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CA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 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 作出 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8、评标办法
8.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依次选取中标候选人;
9、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新区新材料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吉星大厦 516室
联系人:付亦正
电话: 1999052534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高新开发区光谷大街以北咖啡小镇小区 S7号楼102号
联系人: 李鹏举
电 话: 0431-80603307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31-8133573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
投诉举报电话: 0431-82752638
电子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60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022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