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3年净月区工程项目(监理)
- 项目名称: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3年净月区工程项目监理
- 项目地址: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规模: 2023年建设项目共6项,为东南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整治工程6项,其中:①东南片区净月区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101个合流小区分流改造)、②小合台污水提升泵站及压力管线工程(净月小合台污水泵站一座,管径DN350,管线长度1000米)、③净月大街错接点改造工程(错接点改造33处)、④中央公园补水管线工程(新建东南污水处理厂至中央公园DN500补水管线,长度5.5公里)、⑤东南系统地表行泄通道工程(新建东南系统25处行泄通道)、⑥净月区市政排水管线工程(市政管网分流改造等15项工程
- 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2023年净月区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规模及内容:2023年建设项目共6项,为东南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整治工程6项,其中:①东南片区净月区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101个合流小区分流改造)、②小合台污水提升泵站及压力管线工程(净月小合台污水泵站一座,管径DN350,管线长度1000米)、③净月大街错接点改造工程(错接点改造33处)、④中央公园补水管线工程(新建东南污水处理厂至中央公园DN500补水管线,长度5.5公里)、⑤东南系统地表行泄通道工程(新建东南系统25处行泄通道)、⑥净月区市政排水管线工程(市政管网分流改造等15项工程 ; 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04-2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08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JLJXZB2023-4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 “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 2023年 净月区工程项目 ,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长发改审批字[ 2022 ] 27 号文件、关于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 “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项目初步设计调整的确认通知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吉林省净发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业主单位为 长春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自筹、市财政资金 ,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监理 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市五大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工程- 2023年 净月区工程项目(监理)
2.2建设规模及内容: 2023年建设项目共6项,为东南污水处理系统“一厂一策”提质增效整治工程6项,其中:①东南片区净月区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工程(101个合流小区分流改造)、②小合台污水提升泵站及压力管线工程(净月小合台污水泵站一座,管径DN350,管线长度1000米)、③净月大街错接点改造工程(错接点改造33处)、④中央公园补水管线工程(新建东南污水处理厂至中央公园DN500补水管线,长度5.5公里)、⑤东南系统地表行泄通道工程(新建东南系统25处行泄通道)、⑥净月区市政排水管线工程(市政管网分流改造等15项工程)。
2.3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4监理工作范围和内容: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合同范围内的全部施工阶段保修阶段监理。
2.5监理服务期 : 2023年 6 月 1 日至 2023年12月31日。
2.6监理服务质量: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7工程费用:22110.02万元。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须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三年( 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至少有一项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3.2监理人员基本要求应满足:
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及 中级以上职称 ,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
其他监理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 1人,监理员2人。
注:应符合吉建消【 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备案可查。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 9 年 -202 1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6 信誉要求:
(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4)在近三年(20 20 年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投标人的企业资质、配备人员等情况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得到,并满足项目要求。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0业绩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总监理工程师业绩),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3 年 4 月 28 日 8时30分至202 3 年 5 月 8 日 16时00分, 到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 3 年 5 月 24 日 10 时 00 分 ; 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二楼 216 开标室。
5.2投标人开标当日无需到现场开标,不需要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及原件,实行远程解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进入评标阶段。
5.4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 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5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于开标时通过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获取远程开标会议室号码,进入本项目视频会议直播。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为本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并将进入会议人员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本人姓名;所有投标人需准时全程在线参加开标会议,如无故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交易中心工作人员。
5.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7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省净发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区盛华大街与天宇路交汇锦城创意广场七楼
联系人:张凯宇
电 话: 0431-8059191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净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 2号楼 5 1 7 室
联系人:张溥琪
电话: 0431-81165003、80591901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话: 0431-89641633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