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一厂一策长春新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5-05-15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候选人公告
  • 项目名称: 2025年一厂一策长春新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规模: 长春新区高新区小区及企事业单位改造和光谷大街周边排水系统改造工程; 2.6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7工程建设周期: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11月30日
  • 范围: 勘察、设计、施工;勘察内容为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勘察工作(包括测量及物探及钻探);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2.4工程总投资:1705.43万元; 2.5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长春新区高新区小区及企事业单位改造和光谷大街周边排水系统改造工程; 2.6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7工程建设周期: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11月30日
  • 概况: 2.1项目名称:2025年一厂一策长春新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2.2项目编号:ZJSHJL-2025-FHGC-055; 2.3招标范围:勘察、设计、施工;勘察内容为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勘察工作(包括测量及物探及钻探);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2.4工程总投资:1705.43万元; 2.5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长春新区高新区小区及企事业单位改造和光谷大街周边排水系统改造工程; 2.6工程建设地点: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7工程建设周期: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11月30日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5-1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5-22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ZJSHJL-2025-FHGC-05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一厂一策长春新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以下称 “本项目”), 已由 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件 以长发改审批字【 2023】21 6、 2023】21 9 号文件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专项债 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工程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2025年一厂一策长春新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

2.2 项目编号: ZJSHJL-2025-FHGC-055

2. 3 招标范围: 勘察、设计、施工;勘察内容为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的全部勘察工作(包括测量及物探及钻探);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续设计服务等;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2.4工程 投资: 1705.43 万元

2. 5 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 长春新区高新区小区及企事业单位改造和光谷大街周边排水系统改造工程;

2. 6 工程建设地点: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 7工程建设周期:2025年 6 30 日至 202 5 11 30 日。

勘察设计周期:中标后 7 日内完成勘察、测量、物探, 15 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图预算。

2. 8 质量标准:本工程施工必须达到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行业的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企业信誉良好,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 及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完成本项目 勘察 设计和施工的能力

3. 2、 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 同时 具备 以下三个资质:( 1 )勘察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丙级专业勘察资质和工程测量丙级专业勘察资质,或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岩土工程丙级专业(分项)勘察资质(同时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和工程测量丙级专业勘察资质。

2 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市政行业丙级工程设计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丙级工程设计专业资质。

3 施工资质: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单位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

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1人 (联合体投标的,应为牵头方在职人员)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 一级 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建造师 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近三年( 202 2 5 8 日至 202 5 5 8 )完成过至少一项 与本项目相 类似设计、施工 或者 工程总承包 项目 业绩。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要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全面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控制,对项目的进度、造价、质量、安全全面负责,依法履行工程总承包的义务并维护业主的权益。正确处理和协调与业主、相关各方之间及企业内部各专业、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拟派出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本项目 勘察 项目 负责人、 设计 项目 负责人或施工 项目 负责人,且未在其他项目担任 勘察、设计、 施工 项目 负责人 及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3.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 )勘察项目负责人 1人,由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作为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相关证明,以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及以上 相关 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本单位聘用执业的注册岩土工程师担任(提供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2 )勘察人员 2人,具有勘察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证书。

3) 设计 项目 负责人 1人,由与设计类型相对应的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提供作为本单位主要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的相关证明,以及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或本单位聘用执业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担任(提供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

4)设计人员2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 施工 项目 负责人 1人, 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 在其他 在施工程项目担任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

4) 其他人员:项目 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 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

注: ①以上为现场所需最低人员标准,根据实际现场施工情况,如有需要可调增,中标人须无偿予以配合。② 上述人员须具备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安全员须具有安全员证。 所提供资格证件如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不再颁发纸质版证件,投标人须提供有法律依据的电子证书,提供电子证书的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③投标人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同时所有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的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并缴纳社保,所有人员须提供 近半年( 2024年11月至2025年4月)内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社保缴纳证明以提供养老保险、工伤保险为准, 如为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

3.5 、投标人近 年( 202 2 5 8 日至 202 5 5 8 )完成过至少一项 与本项目相类似 设计、施工 或者 工程总承包 项目 业绩。

业绩认定应按以下规定执行: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 须提供 查询网址和查询网页截图 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及以上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 未被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 在近三年( 202 2 5 8 日至 202 5 5 8 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 、拟委任的 工程总承包 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财务要求:近三年( 202 1 1月1日至202 3 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 1 -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 1 -2023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4年1 1日至 2025年5月8日 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 2024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 2025年5月8日 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再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专业分工的具体内容,联合体必须满足申请人资格条件的全部规定。办理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相关事宜均应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

3.10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 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11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预拌砂浆质量管理的通知》(吉建质【 2020】6号)、《关于禁止现场搅拌砂浆、加快推广使用预拌砂浆工作的通知》(长城乡发【2020】22号)文件要求,长春市城区(不含双阳区、九台区)、开发区2020年新开工项目禁止在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搅拌砂浆,应使用预拌砂浆。

3.12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 5 5 16 08 30 分至 202 5 5 22 16时00分,到 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下同 202 5 6 11 日上午 9时3 0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 B208 开标室(龙湖大路 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 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开标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远程解密开标,进入视频会议人员应改名为“投标人+被授权人”。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人: 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锦湖大路 1357号

人:张云丰

话: 0431-85542380

招标代理机构: 中建山河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北路 32号财富广场2号楼18层B座

联系人: 闫素霞

话: 19543174977

监督部门: 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31-8133573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1335731

邮箱: cc 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4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20250515FJSZ02001001]2025年一厂一策长春新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JLS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