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市船营区大绥河镇农村厕所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吉林市船营区大绥河镇农村厕所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吉林市船营区大绥河镇
- 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内容及标段划分:共分施工四个标段(一~四标段),具体如下: 序号乡镇名称改造户数标段编号序号:一标段乡镇名称:通气沟村改造户数:100标段编号:20180917G0286-1序号:二标段乡镇名称:大绥河村改造户数:60标段编号:20180917G0286-2乡镇名称:富乡村改造户数:30乡镇名称:太平岭村改造户数:3序号:三标段乡镇名称:杨家村改造户数:50标段编号:20180917G0286-3乡镇名称:永新村改造户数:30乡镇名称:范家村改造户数:10序号:四标段乡镇名称:小绥河村改造户数:10标段编号:20180917G0286-4乡镇名称:新风村改造户数:50乡镇名称:治新村改造户数:30乡镇名称:小甸子村改造户数:10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程施工
- 报名开始时间: 2018-09-17
- 报名结束时间: 2018-09-21
项目详情
吉林市船营区 大绥河镇 农村厕所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 20180917G028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吉林市船营区 大绥河镇 农村厕所改造工 程 已由吉船 绥政发 【 2018】 116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市船营区 大绥河镇 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的内容及标段划分:共分施工 四 个标段(一 ~ 四 标段) , 具体如下:
|
序号 |
乡镇名称 |
改造户数 |
标段编号 |
|
一标段 |
通气沟村 |
100 |
20180917G0286-1 |
|
二标段 |
大绥河村 |
60 |
20180917G0286-2 |
|
富乡村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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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岭村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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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标段 |
杨家村 |
50 |
20180917G028 6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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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新村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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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家村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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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标段 |
小绥河村 |
10 |
20180917G0286-4 |
|
新风村 |
50 |
||
|
治新村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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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甸子村 |
10 |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 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工程施工。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工程建设地点:吉林市船营区 大绥河镇 。
2.5计划工期:2018年10月15日至2018年11月15日,共计31天。
2.6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需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的合格工程标准,按照《农村户厕卫生规范》、《关于对农村厕所改造竣工验收工作的指导意见》标准建设,确保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至少有一 项类似 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国家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且无在建工程。派出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职称,其它主要人员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3.3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及安全员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外埠投标企业需取得《外埠入吉建筑企业单项工程信息登记表》。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招标人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与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颁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 2015〕5号)文件的规定,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方书网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并将查询结果彩色复印件附入投标文件正本中,对未按规定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或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包括单位和个人)将不能通过投标资格审查 ;
3.8凡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不到企业和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投标报名。
3.9投标人须在“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查询本公司信用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2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1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一律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jlsggzyjy.gov.cn)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 2018年 9 月 17 日至 2018年 9 月 21 日 1 6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 2018年 9 月 17 日至 2018年 9 月 21 日到 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并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为 2018年 10 月 7 日 9 时 30 分,递交地点(即开标地点):吉林市解放西路 16号政务服务中心 5 楼 多功能厅 开标室;逾期送 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5.2本工程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各投标单位使用“吉林市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
5.3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录“www.jlsggzyjy.gov.cn→下载中心→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0432-63688321、4009980000、13578503829、15143209036;
5.4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一标段 10000 元 、 二标段 9000 元 、 三标段 9000 元 、四 标段 10000 元 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政务服务中心支行,账户名称: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账号: 0720622011015200002381。
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www.jlsggzyjy.gov.cn)、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吉林市财政局网、吉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网上同时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市船营区 大绥河镇 人民政府
地 址:吉林市船营区 大绥河镇
联系人: 郇宇
联系电话: 1384469188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鸿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 25 栋 2 单元 1016 室
联 系 人: 王岩
联系电话: 13843294403
监督部门:吉林市船营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