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机场迁建工程民航专用部分非民航专业工程设计项目
- 项目名称: 延吉机场迁建工程民航专用部分非业工程设计项目
- 项目地址: 吉林省延吉市
- 规模: 新建延吉JM合用机场工程,建设1条2800米X50米的跑道和1条与跑道等长的平行滑行道、跑道主次降方向均设置I类精密进近仪表着陆和助航灯光系统
- 范围: 2.1项目名称:延吉机场迁建工程民航专用部分非民航专业工程设计项目 ; 包括延吉机场迁建工程民航专用部分非民航专业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技术配合和工程验收配合服务等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2-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2-12
项目详情
延吉机场迁建工程民航专用部分非民航专业工程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延建设 2026-0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延吉机场迁建工程民航专用部分非民航专业工程设计项目服务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发改基础( 202 5 ) 12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延边州延吉机场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延吉机场迁建工程民航专用部分非民航专业工程设计项目。
2.2建设规模:新建延吉JM合用机场工程,建设1条2800米X50米的跑道和1条与跑道等长的平行滑行道、跑道主次降方向均设置I类精密进近仪表着陆和助航灯光系统。建设3万平方米的航站楼,18个C类机位的站坪(2个除冰机位,兼顾通用航空使用),1座塔台和1500平方米的航管楼及空管、供油、消防等设施。
2.3建设地点:吉林省延吉市。
2.4招标范围:包括延吉机场迁建工程民航专用部分非民航专业工程初步设计、概算及施工图设计服务、施工期间技术配合和工程验收配合服务等。包括:航站楼工程(除航站楼工艺流程及民航专业弱电系统工程外)、停车场、货运区工程、消防救援及应急救护保障工程、生产辅助设施、供电工程、供水工程、雨水、污水及污物处理工程、供热供冷和燃气工程、航空食品及机上用品工程、总图工程等工程设计服务。
2.5服务期限:中标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及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3个月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批复后3个月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服务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和行业验收合格之日。
2.6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地方现行有关标准、规范。
2.7 可研批复投资估算 : 184240万元( 民航专用部分 )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的设计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一级 注册建筑师 证书 (或具备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 , 提供 近 3 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正常连续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 。
3.3项目团队人员各专业配备应满足项目需求,由投标单位自行配备。其他项目团队人员可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或退休返聘人员, 提供 近 3 个月在投标人本单位正常连续参保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开具时间应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及之后)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以社保官网查询的个人参保证明为准,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所有人员注册证书的执业单位须与投标单位名称相一致。不符合上述标准其投标将被否决。
3. 4 近三年( 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6 信誉要求: 本次招标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投标人应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 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年(202 3 年 1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项目负责人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 查询 有行贿犯罪行为。
3. 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8 本次招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
3. 9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1 0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
3.1 1 本项目全部实行电子化投标,采用 “双盲”(设计方案暗标)评审。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02 月 06 日至 2026年 02 月 12 日,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开展交易活动。
5.3 已在省级、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技术服务 CA 办理咨询电话:0431-88779428(长春)、15604331467(延边),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431-88779873(长春)、0433-8333039(延边)。试运行期间,参与招投标活动的各个方面如有问题,请拨打网络技术支持咨询服务电话。
5.4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发布。
5.5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 2 月 26 日 9时00分,地点为延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延吉市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延吉市光华路 166-1 号);投标人不必到达开标现场,通过“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参加开标活动。
6.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将所有投标文件内容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并在开标视频会议中持编制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企业锁完成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3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6.4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6.5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6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7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供1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7.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同步推送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边州延吉机场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延吉市公园街 2799号
联系人:汤子毅
电话: 0433-2438987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 系 人: 韩冬、王娟芳、王雅楠( 同异议联系人)
联系电话: 15349131863、17792087833、18629676405
邮 箱: ZJSX9161@163.com
延吉市扫黑除恶线索举报电话: 0433-8150033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延吉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经办中心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