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街区改造提升工程
- 项目地址: 九台区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街区改造提升工程; 2.2建设地点:九台区 2.3项目概况:对九台区周边区域进行道路品质升级,分别为:财富大街南北两侧以及龙嘉小区商户门前硬化;新建教材西侧街道、西湖饭店西侧道路、大众副食南侧道路、道路14号、塑钢厂北侧街道、幼儿园门前路、大修厂南侧道路、大修厂北侧道路
- 报名开始时间: 2023-11-03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11-09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街区改造提升工程
招标编号: JLZH-2023-1101
1、招标条件
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街区改造提升工程 由 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以 工程项目备案登记表编号: JT-0152 批准建设, 招标人 ( 项目业主 ) 为 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街办事处 ,建设资金 为 100% 财政资金, 已落实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 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 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街区改造提升工程 ;
2.2 建设地点: 九台区
2.3项目概况: 对九台区周边区域进行道路品质升级,分别为:财富大街南北两侧以及龙嘉小区商户门前硬化;新建教材西侧街道、西湖饭店西侧道路、大众副食南侧道路、道路 14号、塑钢厂北侧街道、幼儿园门前路、大修厂南侧道路、大修厂北侧道路。
2.4招标范围: 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街区改造提升工程 (详见工程量清单 及 图纸)
2.5计划工期: 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3月6日 。
2.6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
2.7最高投标限价:449.7227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根据《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
3. 2 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 3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 4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相关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登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职称资格有效期除外);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投标文件内所附人员证复印件有效期为准。
3. 5 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 近三年( 20 20 年至 202 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 2 年 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202 2 年 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 6 信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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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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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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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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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三年( 20 20 年 1月1日至202 2 年 12月31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7 投标人须 提供 2022年至今任意三个月的 的 依法缴纳税收 证明材料。
3.8 投标人须 提供 投标截止时间前 至少连续三个月 的 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 ( 造价人员除外 ) 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 9 外省企业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 “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3. 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 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 2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 <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财政资金项目投标; 外省入吉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 财政资金 项目投标。
3.1 3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 4 投标人只能授权 1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 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11 月 3 日 09 时00分至2023年 11 月 9 日 16时00分,请到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获取招标文件,其他途径及未在规定时间内获取的招标文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 的交易主体,CA 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 CA 的交易主体, 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 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 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CA办理联系电话:0431-88779428,一体化平台软件咨询电话:0431-88779873。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投标单位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4.3本招标文件的质疑回复、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上发布;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 、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 获取文件 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2023年11月27日9时00分 。 电子版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通过企业锁制作上传,并在开标时听从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 要求持投标单位企业锁远程解密。 开标地点为 长春市九台区民生大厦二楼 210室(福临小区旁新政务大厅)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腾讯会议视频方式参加开标。投标人应在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2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进行远程开标 , 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 。腾讯会议号、密码在招标文件中获取 ,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 本项目投标单位法人或被授权人且仅限一人 ,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 ( 如投标人代表不参与观看视频直播或投标人代表通讯设备网速等无法满足视频直播要求或不会操作软件等,均视为投标人默认开标结果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
5.3 解密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 0 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 (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项目的投标文件, 听从开标现场主持人的指令 进行远程解密 (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 ; 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 )。规定时间内,投标人由于数字证书(CA企业锁)遗失、损坏、更换、续期等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4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5.5 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5.6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未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5.7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8 本项目 投标单位 在开标结束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评标办法
8.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2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 推荐三名 中标候选人 ;
9、联系方式
招标 人: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街办事处
地 址:长春市九台区龙嘉街道美食大街 555号
联系人:刘英
联系电话: 13630539992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 996号力旺广场B座13楼1308室
联系人:李晓雨
联系方式: 0431-80543099
监督部门:长春市九台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监督电话: 0431-82324298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062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 /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