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长春市九台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 项目地址: 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
- 范围: 项目名称:长春市九台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 本工程主要建设由现状龙湖水厂市政供水管线末端(分别为卡伦湖大街DN400 市政管线和甲九路北侧道路DN400市政管线接出)至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东湖街道、龙嘉街道3个乡镇共计39个村(共50个供水站)的供水管线,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 ; 建设由现状龙湖水厂市政供水管线末端至各村现状供水站给水主干线179.4公里 ; 工程项目的工程勘察(含地形测量)、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准备、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施工(含临时用地的恢复,施工道路的恢复、维护)、完工及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调试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全过程总承包,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实施,并对本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1-1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1-18
- 开标时间: 2025-12-03
项目详情
长春市九台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JLTH-20250928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长春市九台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 已由 长春市九台区发展和改革局 ( 长九发改审批字【 2025】27号 )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长春市九台区 农村供水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为 吉林省天恒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水利部专项资金及自筹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工程 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 长春市九台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一期)工程总承包 。
建设地点: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东湖街道、龙嘉街道。
招标内 容:本工程主要建设由现状龙湖水厂市政供水管线末端(分别为卡伦湖大街 DN400
市政管线和甲九路北侧道路 DN400市政管线接出)至长春市九台区卡伦湖街道、东湖街道、龙嘉街道3个乡镇共计39个村(共50个供水站)的供水管线,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供水总人口50451人,总供水规模为3689m 3/d。
主要建设内容如下:
①、建设由现状龙湖水厂市政供水管线末端至各村现状供水站给水主干线179.4公里。
②、建设区域供水加压泵站2座,分别为东湖街道区域供水加压泵站和卡伦湖街道区域加压泵站;更新改造村供水站4座,分别为龙嘉街道街区供水站、东湖街道街区供水站、龙嘉街道红光村(3社)供水站,团山村(4.5.7.9.12社)供水站。
③、新建及更新改造 3 个村村内供水管线及入户管线约39.85 公里。
④、各村安装智能无线远传总表 50 块,东湖街道及龙嘉街道中心镇区居民安装室内 IC 卡预付费水表 1100 块,各村居民安装室内机械水表 824 块。
⑤、建设运维平台,包含新建管网压力、流量和区域加压泵站的智能监测及预警系统,营销收费系统等配套附属设施。
2.4 计划工期
2025年1 2 月 15 日至 2027年11月30日 。
2.5招标范围: 工程项目的 工程勘察(含地形测量)、 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准备、设备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临时工程施工(含临时用地的恢复,施工道路的恢复、维护)、完工及竣工验收、竣工图编制、调试及试运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服务等全过程总承包,中标人按合同约定负责项目实施,并对本项目的 质量、安全、工期、造价等全面负责。
2.6质量标准:
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地方关于勘察、设计相关规范、标准,并满足本工程目标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 勘察、 设计和施工能力;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 勘察 资质 :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 设计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 或 水利行业(引调水)专业乙级 (含乙级) 及以上资质 ;
③ 施工资质: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含贰级) 及 以上资质 ,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3.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1月1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4年12月31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 4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①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应为牵头方在职人员):投标人拟投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 注册执业资格(指注册建筑师 或 水利 一 级注册建造 师) , 项目负责人及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兼任 ;
② 施工负责人:具备有效的一级建造注册证书(专业:水利水电工程),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B证(水利行业主管部门颁发) ,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③勘察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④ 设计负责人, 具备 水利工程 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 专业技术 职 称 。
3. 5 信誉要求:
①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 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 在近年( 2022年1月1日至2025年 12 月 1 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7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4)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且以具有 施工 资格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 5 ) 联合体单位成员数量不能超过 3 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 2025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5 年 11 月 18 日 (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 ,到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 (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 下载招标文件;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 ;
4.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网站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
4.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2 5 年 12 月 3 日 09时 3 0分 ,投标文件在 “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上直接提交,逾期未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开 标地点为: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二楼 216 开标室 。
5.3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连接好电脑、语音设备,调试好开标软件系统,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3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 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6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九台区 农村供水服务中心
地址: 长春市九台区水利仓库楼曙光大街 3198号1楼
联 系 人: 杨富奎
联系电话: 18143601133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天恒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绿园区锦程大街汽配时代广场 B栋409室
联 系 人: 李享达
联系电话: 0431-85132278(办公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水务局
长春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投诉举报电话: 0431-88775358
水利工程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 0431-8877536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