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环城路生态广场新城大街拓宽改造工程
- 项目地址: 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 规模: 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环城路(生态广场-新城大街)拓宽改造工程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南环城路(生态广场-新城大街)拓宽改造工程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1-20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 CMZB-2024112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南环城路(生态广场 - 新城大街)拓宽改造工程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 [2022]13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政府专项债及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南环城路(生态广场 - 新城大街)拓宽改造工程。
2.2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3 项目规模:长春市双碳产业引导区(三区)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 南环城路(生态广场 - 新城大街)拓宽改造工程。
2.4 建设地点: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5 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 2025 年 12 月 30 日。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招标控制价: 3184.854001 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类 ) ,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本单位至 2024 年 11 月底连续六个月的(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项目经理。
3.3 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 ) 须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业绩至少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竣工验收报告)。(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 [2017]12 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信誉要求:( 1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在近三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wenshu.court.gov.cn) 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 2021 年 1 月 1 日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 2021 年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 年 -202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3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 2024 年 1 月 1 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4 年 1 月 1 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项目管理团队人员要求:技术负责人 1 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证书;施工员 1 人、质量员 1 人、安全员 1 人、资料员 1 人,材料员 1 人,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非本单位造价人员除外)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本单位至 2024 年 11 月底连续六个月的(新成立的企业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一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单位参保人员缴费证明》和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单位在社会养老保险人员库内的上述人员信息记录,以上人员需具有相对应的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施工现场人员与投标文件所列人员完全一致。投标人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职称证人员、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期除外)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在职社保人员。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4 年 12 月 26 日 9 时至 2025 年 1 月 2 日 16 时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开展交易活动。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 CA 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jl.gov.cn/ggzy/ )首页。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9999 号省政务大厅吉林省公共资源四楼安信 CA 窗口或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苑街与博才路交汇处栖乐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A24-A26 。客服电话: 0431-85177688 ;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 0431-82752720 ,长春市及新区: 0431-88779873 。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上发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 ) 为 2025 年 1 月 20 日 10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TPBidder )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5.2 本项目开标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新楼二楼 210 开标室(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和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进行远程开标活动。参加开标会议人员应为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进入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线参加视频开标会议,如未进入或离开视频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3 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 60 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 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7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进行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远禾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红梅街净月创业服务大厦 6 号楼 5 楼 508 室
联系人:齐工,刘工
联系电话: 0431-84541818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驰茗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龙、孟颖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生态大街环球贸易中心 2 号楼 813 室
联系电话: 15304411121 、 0431 — 85651560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电话: 0431-89641633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 号建设大厦 428 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 号)
邮编: 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