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农业与畜牧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
- 项目地址: 长春
- 规模: 规划建(构)筑物总面积31488.47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1238.47平方米,构筑物总面积10250平方米,新建综合楼1栋、农产品深加工实训中心2栋、设备用房1栋、实训智能温室大棚连廊3座、实训智能温室大棚14栋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农业与畜牧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 ; 经审查合格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1-15
项目详情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农业与畜牧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 SYZX2024-189
一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农业与畜牧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 已由长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长发改审批字【 2 023 】 136 号 、长发改资 【 2 024 】 246 号文件 批准建设 , 招标人 为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 项目代建单位为 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学校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施工 进行 公 开 招 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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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项目名称: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农业与畜牧专业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施工 。
2.2建设地点: 长春(新区)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长吉北线以南、盛港大街以东、远景大街以西、规划高等院校用地以北,长春职业技术学院龙嘉校区校园内 。
2.3建设内容及规模: 规划建 (构)筑物总面积31488.47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积21238.47平方米,构筑物总面积10250平方米,新建综合楼1栋、农产品深加工实训中心2栋、设备用房1栋、实训智能温室大棚连廊3座、实训智能温室大棚14栋。
2.4 招标范围: 经审查合格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内容。
2. 5 计划工期: 2024年11月22日至2026年10月30日。
2. 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具备 有效的营业执照, 同时 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三 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 ① 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 (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 1日至 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 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 、换证 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 省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 有关有效期 延期 、换证 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近三年( 2021年1 0 月 1日至2024年10月23日 )至少完成过一项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注:企业与项目经理业绩认定应按 以下规定执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业绩认定以 竣工验收时间 为准)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 [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
3. 3 投标 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 注册建造师 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且未在其他在施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并加盖企业公章 。
3.4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4.1项目管理机构除项目经理外,最少应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 3 人( 土建专业、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各 1人) 、土建专业质量员 1人、 安全员 2 人、机械员 1人、 材料员 1人、资料员1人;
3.4.2技术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4.3施工员 ( 土建专业、电气专业、给排水专业各 1人) 、 土建专业 质量员、机械员、材料员、资料员具有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证书;
3.4.4安全员具有省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资格证书(B类或C类);
3.4.5要求人员证书内有就职单位的须和投标单位名称一致(职称证除外),否则视为废标。
3.4.6 本项目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应与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登记内容相一致,须提供全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内人员信息截图。标书内附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承诺书。
3. 5 财务要求:近年( 2021年 1 月 1 日至 -至2024年10月23日)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1年 1月1日 -202 3 年 12月31日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1年-202 3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 3 年 12月31日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 4 年 1月1日至2024年10月23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 202 4 年 1月1日 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 起至 2024年10月23日 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 可 。
3. 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7 信誉要求:
(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2)未被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3) 拒绝被在 “信用中国”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4)在近三年(2021年 1月1日至 2024年10月23日)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 8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 .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 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3. 10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1 1 投标人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 管理机构强制性人员(含项目经理)及委托代理人(被授权人) 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提供 2023年 10 月 1日至 2024年10 月23日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已退休人员除了退休相关证明外,还应提供返聘合同及其他证明文件。证明与投标人的工作关系)。
四 、 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网址 :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 自 2024年10月24日8时00分至2024年10月30日16时00分 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 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 获取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11月15日10时30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为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二楼B217中开标室(龙湖大路5799号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本项目开标方式为远程开标,投标人不到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
5.2 各投标单位使用 CA 锁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料等)符合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 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和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会议软件,于开标时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会议号:918797095),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同步参与开标直播,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室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及结果。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 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对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 长春市仙台大街 3278号
代建单位:长春润德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仙台大街 3333号
联系人: 刘春雷
电 话: 0431-81942559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 2号楼4楼
联系人: 周承亮
电话: 0431-8764466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电话: 0431-81335731
九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000
2024年10月24日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