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长春路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时间:2026-03-24来源:新疆公共资源交易网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长春路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项目详情

一、项目编号: 2026(JKJ)058

二、项目名称: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长春路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中标(成交)金额 评审总得分
1 乌鲁木齐禾禾尚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新疆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207号1幢1层4-2 报价:1379600(元) 94.41

2.废标结果:

序号 标项名称 废标理由 其他事项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项名称 标的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长春路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自治区生态环境厅长春路事业单位职工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职工食堂餐饮服务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如本合同期限内每月职工食堂考核均合格,经双方协商同意后,本合同可以续签,但续签不超过3年。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罗世民,张帅(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李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10%;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18036.8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监测总站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二工乡空港三街1818号

联系方式: 0991-61165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新疆君凯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会展大道1119号大成尔雅A座807室

联系方式: 1669988730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岑小龙

电 话: 16699887301

2026年03月11日
2026年0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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