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东地块)园区动力电进户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6-03-23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东地块园区动力电进户改造施工
  • 项目地址: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内,东至盛德大街,南至龙湖大路,北至明溪路
  • 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东地块)园区动力电进户改造施工 ; 对B1#、B2#、B3#、B10#、B11#、B12#6栋用电增容并将动力电引入楼内施工,满足重点产业项目招商落位需要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14

项目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 项目“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已由长春新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关于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长新发改字〔2021〕86号)、关于调整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长新发改字〔2023〕76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 招标范围

2.1 名称 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东地块)园区动力电进户改造施工

2.2 项目编号: CCS20250930FJSZ04001001 ZB(JL)-2026-008)

2.3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4建设规模: 建设面积 210421.26平方米。

2.5招标范围: B1#、B2#、B3#、B10#、B11#、B12#6栋用电增容并将动力电引入楼内施工,满足重点产业项目招商落位需要。其中包括新建10KV电缆线路,亘长约1.75千米及电缆井数座,新设计量环网柜一台,630KVA箱变2台(其中:从超龙线1号环网箱至园区地界拟建红线环网箱段高压电缆、拟建红线环网箱及其基础由供电公司提供,安装费计入本次招标范围)。0.4KV部分将园区原有用电负荷及新增用电负荷按图纸引入6栋建筑,并将新增计量表连入原计费系统。

2.6建设地点: 长春北湖科技开发区内,东至盛德大街 南至龙湖大路,北至明溪路

2. 7 计划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 4 20 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6年 5 20 日,完成送电日期 2026年 5 27

2. 8 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质量标准的合格工程 及符合国网长春供电公司验收标准。

2.9 最高投标限价: 5876332 伍佰捌拾柒万陆仟叁佰叁拾贰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备五级承装类、五级承修类、五级承试类资质等级)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资质备案信息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公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①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建筑业企业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

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延续、换证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有关有效期延期、换证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 3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2026年03月10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2026年03月10日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投标人近三年( 2023年0 3 10日至2026年0 3 10日 )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施工的项目业绩。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 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 6 信誉要求: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未被 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在近三年( 2023年0 3 10日至2026年0 3 10日 )内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 7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 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规〔2025〕1号)文件要求,对信用评价结果为“D级”和“未参加信用评价”企业,严格按照标准开展资质核查,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4. 获取招标文件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 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 2026年3月23日9时00分至2026年3月27日16时00分 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白山市平台办理过 CA的交易主体 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本工程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4 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 有效 获取招标 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6 下浮招标控制价 1%以内或15%以外的投标报价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结合公安部门认定的事实,对投标人抱团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6 4 14 10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递交 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地点为 长春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公共资源交易大厅 B 208大 开标室

5.2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现场参加开标人员:招标人代表、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业监管部门代表。

5.3 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 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 3 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

5.4 投标人须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提交投标保证金。

5.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不实承诺,业绩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8. 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8 .1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8 .2 由评标委员会采用综合评估法对投标人进行打分,并确定得分前三名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9 . 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址:吉林省长春市北湖科技开发区龙翔科技信息产业园 7层

联系人:邴春晓

话: 0431-80569086

招标代理机构:中邦项目管理咨询(吉林)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朝阳区南湖新村中街 1555号大禹赞寓G15栋2单元2116室

联系人: 初春阳

话: 18043045803( 办公电话

监督管理部门:长春新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431-81335731

10.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 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2 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000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2026年3月23日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

[CCS20260310FJSZ01001001]长春智能光谷产业园(东地块)园区动力电进户改造施工.JLSZ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