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 教学科研工作中心和学员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长春市发布时间:2023-05-10来源: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工作中心和学员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 项目地址: 长春市前进大街1299号
  • 规模: 本项目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教学科研工作中心(防水、给排水、采暖等) 项目编号:CCS20230508FJSZ04001001 第二标段1、2、3号学员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防水、给排水、采暖等); 项目编号:CCS20230508FJSZ04001002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前进大街1299号; 2.5计划工期:第一标段2023年6月13日开工,2023年8月12日竣工,共60日历天;第二标段2023年6月13日开工,2023年7月28日竣工,共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范围: 2.1项目名称: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教学科研工作中心和学员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 2.2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本项目共2个标段; 第一标段教学科研工作中心(防水、给排水、采暖等) 项目编号:CCS20230508FJSZ04001001 第二标段1、2、3号学员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防水、给排水、采暖等); 项目编号:CCS20230508FJSZ04001002 2.3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4建设地点:长春市前进大街1299号; 2.5计划工期:第一标段2023年6月13日开工,2023年8月12日竣工,共60日历天;第二标段2023年6月13日开工,2023年7月28日竣工,共4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0-01-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3-05-17

项目详情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 教学科研工作中心和学员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 已由 采购计划备 -【2023】0092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 教学科研工作中心和学员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

2.2 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本项目共 2个标段;

第一标段教学科研工作中心(防水、给排水、采暖等)

项目编号: CCS20230508FJSZ04001001

第二标段 1、2、3号学员公寓楼维修改造工程(防水、给排水、采暖等)

项目编号: CCS20230508FJSZ0400100 2

2.3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4 建设地点: 长春市前进大街 1299号

2.5 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 2023年6月13日开工,2023年8月12日竣工, 60 日历天; 第二标段 2023年6月13日开工,2023年7月28日竣工, 45 日历天; 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最 高投标限价: 第一标段 447.5955 万元 (含暂列金: 20万元 ); 第二标段 193.9891万元(含暂列金:29 . 1万元)

各投标人可对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全部标段投标 且可中标全部标段,但每 个标段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不可相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人员要求: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类似项目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包括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绩),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 财务要求:

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 201 9 年、 20 20 年、 20 21 年,如投标人 2022年已财务审计的可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 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成立年限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之日起到 2021年度的审计报告即可;2022年成立至今的公司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执行吉林省关于入吉企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8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 执行【《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 2018〕28号文件规定,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5 11 8时30分至2023年 5 17 16时00分,到吉林省公共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网址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3年 5 11 8时30分至2023年 5 17 16时00分登录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查询相关信息。

4.2 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 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memberLogin )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开展交易活动。未在吉林省一体化平台交易系统注册并办理CA锁的投标人,请参照《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操作手册》办理,详见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jl.gov.cn/ggzy/)首页。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9999号省政务大厅吉林省公共资源四楼安信CA 窗口或吉林省长春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学苑街与博才路交汇处栖乐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A24-A26。客服电话:0431-85177688;咨询服务电话:省本级:0431-82752720,长春市及新区:0431-88779873。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 3 6 1 10 0 0 分,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网址 http://36.135.6.232:8088/TPBidder 上传电子 投标文件。

5.2本项目开标方式为线上远程开标,投标人通过腾讯会议(腾讯会议号见 招标文件 )参加开标,开标前投标人需要自行将投标文件上传至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5.3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4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 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逾期未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5.5投标单位在中标后,需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5.6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7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标人: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

址: 长春市朝阳区前进大街 1299号

联系人: 魏迪

话: 0431- 81760103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长春市高新开发区硅谷大街 3988号4楼402室

联系人: 汪业永

电话: 0431- 88567212

监督部门: 长春市建委招标投标管理处

话: 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400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陆: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36.135.6.232:8088/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