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提升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民康小区内
- 范围: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提升建设项目; 2.2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民康小区内; 2.3计划工期:2026年02月02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共27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项目共涉及1个小区,12栋住宅楼,626户,改造总建筑面积5.54万㎡,项目改造内容为楼体部分改造工程、楼体内建筑改造工程及小区公共设施完善,具体工程内容如下: (1)楼体部分改造工程:拆除更换单元门53个,拆除更换雨水管104.00m,拆除原有坡屋顶彩钢瓦并更换彩钢瓦6024.00㎡,拆除更换坡屋顶合成树脂瓦453.00㎡,更换上人屋面防水 246.00㎡,上人屋面与侧墙交界处外墙构造改造42.00m,更换非上人屋面屋面防水2595.00㎡,单元门前台阶修复171.00㎡,建筑立面粉饰25449.00㎡,更换建筑勒角1407.00㎡,出屋面烟道拆除重砌77个,挑板雨棚及露台防水122.00㎡; (2)楼体内建筑改造工程:楼梯间楼梯栏杆粉刷4206.00m,楼梯间大白粉刷13780.00㎡,楼梯间踢脚线刷漆981.00㎡,楼梯间内楼梯台阶局部破损修补1378.00㎡; (3)楼体内弱电工程:100X50mm弱电梳理金属线槽996.00m,40X20mm弱电梳理金属线槽 3703.00m,光纤皮线预留(12芯)424.00m,光纤皮线预留(2芯)30648.00m,通信箱体53个,分光器111个; (4)小区公共设施完善:修补室外大台阶面层49.00㎡,更换室外大台阶栏杆24.00m,更换室外大平台栏杆69.00m,具体 ;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1-01
项目详情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提升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CCS20251218FJSZ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提升建设项目已由长春市九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长九发改审批字[2025]2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 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楼体提升建设项目 ;
2. 2 建设地点: 吉林省长春市九台区民康小区内 ;
2. 3 计划工期: 2026年02月02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共270日历天;
2. 4 招标范围: 项目共涉及 1 个小区,12 栋住宅楼,626 户,改造总建筑面积 5.54 万㎡,项目改造内容为楼体部分改造工程、楼体内建筑改造工程及小区公共设施完善,具体工程内容如下:
( 1) 楼体部分改造工程:拆除更换单元门 53个,拆除更换雨水管104.00m,拆除原有坡屋顶彩钢瓦并更换彩钢瓦6024.00㎡,拆除更换坡屋顶合成树脂瓦453.00㎡,更换上人屋面防水
246.00㎡,上人屋面与侧墙交界处外墙构造改造42.00m,更换非上人屋面屋面防水2595.00 ㎡,单元门前台阶修复171.00 ㎡,建筑立面粉饰25449.00㎡,更换建筑勒角1407.00 ㎡,出屋面烟道拆除重砌77个,挑板雨棚及露台防水122.00㎡;
( 2)楼体内建筑改造工程:楼梯间楼梯栏杆粉刷4206.00m,楼梯间大白粉刷13780.00㎡,楼梯间踢脚线刷漆981.00㎡,楼梯间内楼梯台阶局部破损修补1378.00㎡;
( 3)楼体内弱电工程:100X50mm 弱电梳理金属线槽996.00m,40X20mm 弱电梳理金属线槽
3703.00m,光纤皮线预留(12芯)424.00m,光纤皮线预留(2芯)30648.00m,通信箱体53个,分光器111个;
( 4)小区公共设施完善:修补室外大台阶面层49.00㎡,更换室外大台阶栏杆24.00m,更换室外大平台栏杆69.00m,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 5 最高投标限价: 9 , 213 , 651.00 元;
2. 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注:( 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 三 年( 202 2 年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 2 年 -202 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 202 2 年 -202 4 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 202 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 5 年 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 5 年 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以工程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1项类似项目业绩;
本次招标业绩认定执行吉建招〔 2017〕6号、8号、9号 、吉建管〔 2025〕9号 文件的相关规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 必须 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 的 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 [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信誉要求:(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2)未被 “国家 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 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4) 在近三年( 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5人员要求:
项目经理资格:拟派出项目经理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须具备技术负责人 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1人,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安全员须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证书,其他人员均须具有相应岗位证书;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应无在建工程。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成员在尚未完工的建设项目中曾经任职,如已完成岗位变更,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变更证明材料(如须项目所在地行管部门同意的,须附相关审批手续)。如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上述完整材料的,视为未响应招标文件。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造价人员除外),相应资格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即 “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下同)中体现,上述人员资格信息均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查询结果为准,所有人员信息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复印件有效期为准 ;
3.6 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
3.9其他要求: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通知 (吉建规〔 2025〕 1 号) 规定, 202 4 年信用评价信用评价 “D级”或“未参加信用评价”企业,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
3.10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 ,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 2025年12月31日8时30分至2026年01月07日16时00分 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
4.2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公共 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
4. 3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发布信息向所有投标人公布;
4. 4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以免错过信息影响投标;
4.5有效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 6 年 01 月 26 日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为:长春市九台区长通路 1181号民生大厦二楼210开标室。
5.2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次招标采取远程开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出席会议和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本项目开标方式为采用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远程开标活动。投标人应事先做好参与远程开标项目的各项准备条件,如未进入或中途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后果自负,视为认同开标过程。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通过远程开标会议当场提出,非开标会议现场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4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投标文件远程解密;解密方式: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进入“远程开标解密”菜单,按照开标会议主持人的指令在60分钟内完成远程解密(开标前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因非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或吉林省不见面开标大厅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其投标无效。
5. 5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址: 长春市九台区沿河南街新州国际新城
联系人: 刘振
电话: 1316686667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九合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长春市二道区远达大街以东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广场第 7幢1008号房
联 系 人: 付曼男、聂蕾
联系电话: 0431-88547197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市九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九台区七号地小区住建执法大队二楼
电话: 0431-82396678
9.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2752638
邮箱: 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 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 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 0431-88779829
邮箱: 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 700号
邮编: 130000
2025年12月30日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 3 )请点击下载安装“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吉林省一体化) ”查看招标文件和制作投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