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研究院中试车间(标准厂房)装修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二期)[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食品研究院中试车间标准厂房装修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二期
- 范围: 配合食品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建筑面积约3800
- 概况: 项目建设内容为配合食品生产加工工艺进行室内装饰装修,建筑面积约3800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6-12
- 公示结束时间: 2025-06-14
项目详情
食品研究院中试车间(标准厂房)装修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二期) 中选公示
食品研究院中试车间(标准厂房)装修及配套工程建设项目(二期) 于 2025年 6 月 12 日上午 9:30举行开标会,按照选取公告的要求,现将预中选施工企业及其建造师公示如下:
预中选单位:江西三才建设有限公司
建造师: 徐兵 证书编号:赣2362021202182196
招标控制价: 3590674.58 元
中标价: 3418628.83 元
公示时间: 2025年 6 月 12 日至 2025年 6 月 14 日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邓珺
异议受理电话: 15170813461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吉安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心
投诉受理电话: 0796-8332676
井冈山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025年 6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