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安县宝山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万安县宝山乡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
- 范围: 道路及人行道改造,共包括两段原碎石路面上新建沥青路面、三段原砼路面加铺沥青及一段人行道改造,其中路面改造总面积为9150平方米,人行道改造总面积为264平方米 ; 在原宝山乡粮站位置新建一处生态停车场约400平方米,场地硬化约800平方米 ; 新建七段挡墙及河道清理,新建挡墙均采用片石砼挡墙,挡墙总长543米,挡墙高为2-5米,圩镇临河侧挡墙增加安全护栏;河道清理长度为222米(具体
- 概况: 本项目位于万安县宝山乡圩镇内,工程内容主要包括三个部分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06-26
- 公示结束时间: 2025-06-30
项目详情
本工程于 202 5 年 06 月 26 日 9 :00在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万安分中心举行开标会,依照招标公告规定的评标办法,现将预中标施工企业及其建造师公示如下:
预中标单位:中铜建设有限公司
建造师: 王秀婷 注册证书编号: 鄂 242192000208
三大员:
施工员: 陈蛟 ; 质量员: 冯进 ; 专职安全员: 喻利红 ;
中标价为: 285 0989.27 元。
公示时间: 202 5 年 06 月 26 日至 202 5 年 06 月 30 日 。
评标时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情况: /。
注: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当按赣建招【2017】13号文件要求,先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异议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给招标人。
异议受理联系人: 罗 先生
异议受理电话: 18707968120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的书面答复结果仍然存在异议的,可在收到招标人异议回复函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应出具授权委托书)携本人身份证提交。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时应当同时附上异议书和招标人异议答复函。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投诉受理单位:万安县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投诉受理 电话 : 0796-5701647
万安县兴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202 5 年 06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