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园乡茶园村中团至富足村樟树下农村道路改建工程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

赣州市发布时间:2025-11-26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公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茶园乡茶园村中团至富足村樟树下农村道路改建工程施工
  • 范围: 项目起点位于茶园村中团,终点位于富足村樟树下附近,路线全长3.69千米,路基宽7.5米,路面宽6.5米,采用四级公路(I类)标准,设计速度15千米每小时,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
  • 公示开始时间: 2025-11-26
  • 公示结束时间: 2025-11-29

项目详情

茶园乡茶园村中团至富足村樟树下农村道路改建工程 施工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人名称: 兴国县茶园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电话:钟先生 18679791961 工程类别: 施工

项目名称: 茶园乡茶园村中团至富足村樟树下农村道路改建工程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年1 1 25

质量要求: 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安全目标: 不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工程规模 : 项目起点位于茶园村中团,终点位于富足村樟树下附近,路线全长 3.69 千米,路基宽 7.5 米,路面宽 6.5 米,采用四级公路(I 类)标准,设计速度 15 千米每小时,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计划建设工期 12 个月

经招标人组织,评标委员会(小组)评审, 茶园乡茶园村中团至富足村樟树下农村道路改建工程 施工招标中标候选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单位资质等级

中标价(元)

项目负责人及证号

对工程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

第一

百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11340374.00

孔辉,赣 2362016201761329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现初步确定中标排序第一的 百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为中标单位。同时根据《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 2015年第24号)规定,本次招标结果公示同步对下述内容进行公示:(1)中标候选人对质量要求、安全目标和工期的响应情况;(2)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姓名、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3)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4)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具体详见附件。

公示开始时间: 202 5 11 26 公示结束时间:202 5 11 29 17:30

以上招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按《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及《赣州市交通建设项目招标活动投诉处理工作实施细则》要求,以书面形式向本项目招标监督机构提出。

招投标监督单位: 兴国县交通运输局

联系电话: 0797-5322407

兴国县茶园乡人民政府

202 5 11 26

茶园乡茶园村中团至富足村樟树下农村道路改建工程 投标文件填写的主要人员相关信息公示

一、第一中标候选人: 百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 )项目业绩:

中标候选人名称

项目名称

合同价格

(万元)

开工日期

交工日期

备注

百年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丰城市洛市至崇仁三山县道 ( 洛市至新村段 ) 、袁家山至洛市县道(新洛电厂至洛市

集镇段 ) 升级改造及洛市镇丰乐线至新洛公

司资源路建设工程

3096.34

202 1-12-16

202 2 -0 6 - 10

丰城市泉港镇荣巷公路(运灰线 - 丰泉线)

通路撤渡工程

1911.99

202 4 - 8 - 23

202 5 - 3 - 26

2 )主要人员相关信息:

岗位名称

姓名

职称证

建造师证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类别

备注

专业

等级

证号

专业、等级

项目经理

孔辉

公路工程

中级

2362016201761329;

公路工程

赣交安 B(18)G00070

/

项目总工

周凌华

公路工程

中级

1362021202201214;

公路工程一级

赣交安 B(21)G01415

/

专职安全员

周海锋

/

/

/

/

交安 C1 9 G 06101

/

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未通过评审的投标人名称、被否决原因和依据详见下表:

序号

投标人名称

不通过原因

1

四川省玉隆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参加答辩,未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如对该工程评标结果有异议,投诉人应当在公示截止时间前( 2025 11 29 17:30 ) 提交书面投诉书,投诉书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不得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进行虚假恶意投诉,违者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