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宁都县琳池河防洪工程(南团至辛野段)施工标招标公告(网)
- 项目名称: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宁都县琳池河防洪工程南团至辛野段施工标
- 项目地址: 宁都县东韶乡南团村至辛野村琳池河
- 规模: 本工程位于宁都县东韶乡南团村至辛野村琳池河及其支流河段,工程起点位于南团村署元桥,终点位于辛野村上班脑水陂,河道全长约9.71km,其中琳池河9.21km、坎头支流0.2km、汉口支流0.3km
- 范围: 2.1建设地点:宁都县东韶乡南团村至辛野村琳池河 ; 清淤疏浚长度为0.383km,岸坡防护长8.02km,拆除重建下河埠头1处,新建下河埠头9处,DN800穿堤涵管4座,穿堤排水沟4处等建设内容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01
项目详情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宁都县琳池河防洪工程 (南团至辛野段) 施工 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宁都县琳池河防洪工程 (南团至辛野段) , 已由 江西省水利厅赣水许可字【 2023】129 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源 上级补助资金及 地方自筹 ,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宁都县琳池河防洪工程(南团至辛野段)建设项目部 ,招标代理机构为 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 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宁都县东韶乡南团村至辛野村琳池河 。
2.2 招标规模: 本工程位于宁都县东韶乡南团村至辛野村琳池河及其支流河段,工程起点位于南团村署元桥,终点位于辛野村上班脑水陂,河道全长约 9.71km,其中琳池河9.21km、坎头支流0.2km、汉口支流0.3km。建设内容主要为清淤疏浚长度为0.383km,岸坡防护长8.02km,拆除重建下河埠头1处,新建下河埠头9处,DN800穿堤涵管4座,穿堤排水沟4处 等建设内容 。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工程 总投资约为 11814800元 ,本次招标控制价 6611081.52 元 (具体以上传的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3 计划工期: 180 日历天,2025 年 07 月 07 日至 202 6 年 01 月 03 日 (最终以签定合同时间为准)。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2.5 标段划分:1 个施工标段
2.6 质量 要求: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 标准、规范要求, 工程 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验收规范与评定合格及以 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需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依法 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 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含叁级) 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 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有效 A 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 以上建造师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 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 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 2022〕5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 ); 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 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 冻结,破 产状态;
(6) 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若中标候选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公示期一经确认则取 消其本项目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 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 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 目的建造师认定;
(7) 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专业应为水利 水电类,且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 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 ),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 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因新注册不足 6 个月的,以 建造师注册证书中的注册 时间为准。
(8)拟派项目部组成人员要求:本工程要求中标企 业组建项目工程部,项目 部需配备人员如下: “ 四大员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 安全员、施工员 各一名 )四大员均应有上岗证书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施工员 专业应为水利水电类 )。
(9)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 ”网站的查 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和参与 公共资源交易的公司法人代表签名,查询结果记 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 “信 用中国 ”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 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10)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需提供本企业近三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承诺 书 ( 详见附件 ),开标后发现投标人近三年有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或虚假承诺的,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并上报相关部门进行处罚和记录不良行为;如中标的还应取消其中标资格。
3.2 其他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招标方式采用合理 低价法,不设置业绩条件。 投标人少于或等于 30 家的,对所有投标人的投标资 格进行审查。投标人多于 30 家的,评标委员会仅对公开报价暂定得分、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
等级评分 和在赣水利建设市场行为评分相加后,对总得分排名前 30 的投标人进行资格审 查。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施工标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水利厅通过从业单位信息备案审核,并在江 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 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0 6 月 10 日起至 2025年06月 30 日 止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 (网址 http://ggzy.jiangxi.gov.cn/web/ )下 载招标文件。因系统设置原因可能导致无 法全天候开放获取文件,由此产生的无法获取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清楚 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 电话: 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地点
6.1 ①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 年 0 7 月 01 日 10 时 30 分前 ;递交 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②开标时间: 2025 年 0 7 月 01 日 10 时 30 分;
③开标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都县分中心。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 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 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 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 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 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 企业自行承担。
6.4、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各投标人必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不见面 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 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7.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8. 有关说明
8.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 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 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8.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 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 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 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 为第一中标候选 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8.3 本次招标将公示开启了投标文件的施工标投标人名称、施工项 目负责人 姓名及其注册执业证号、所使用的业绩名称 ( 评标办法中如有业绩要求的 ) 。中 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 政协议书》和《安全生产协议书》。
8.4 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等材料必须真实 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上网公开其不良行为,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已中标企业将取消中标资格 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8.5 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建办市【2019】50 号) 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文件 “关于取消二级建 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 (赣建办文【2 020】 45 号 ) ,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 书的使用。
8.6 拟投入本项目的建造师及其他人员不得为国 家公务员、水行政主管部门 在职人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或 在其他单位缴纳了社保等的 “挂 证 ”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 不良行为。根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水利工程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 工作的通知》赣水建管字 [2013]100 号文件精神,对在招 标投标活动中存在违法 行为的企业,水行政监督部门应严格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8.7 本项目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实施条件,调整实施范围或增减工程量, 最终结算以实际施工工程量为准。
8.8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的 “社 会保险 ”缴纳原件的扫描件(经相关行政部门 盖公章确认 ),缴纳时限为开标前连续六个月 (不含开标当月) ,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 间为准;事业单位性质的投标人可以出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替代。社会保险 证明不能在网上查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收费部门证明原件的扫描件 上传到电子投 标文件中,能在网上查询的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网址,登入用户信息和在网上下载 证明图片上传到投标文件中。
8.9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具体操作流程详见招标文件及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 标系统建设项目 -投标人操作手册 (水利) 或(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 请致 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8 50-3300) 。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10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都县琳池河防洪工程(南团至辛野段)建设项目部
地 址:宁都县梅江镇博生路 41 号
联 系 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13979750354
招标代理机构:中鑫正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宁都县梅江镇文安路 8-3楼三楼301室
联系人: 曾女士 联系电话: 15607075657
监 督 单 位:宁都县水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 督 电 话: 0797-6816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