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都县城中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设计招标(网)

赣州市发布时间:2026-02-06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招标计划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宁都县城中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设计
  • 项目地址: 宁都县城中区
  • 范围: 1、项目名称:宁都县城中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设计招标 2、建设地点:宁都县城中区 ; 本项目总投资为14100万元,本工程范围包括:梅江镇、竹笮乡的大部分区域,南至翠微峰大道、北至城北大道、西至翠微峰大道,东至武华山大道等 ; 包括服务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内容
  • 概况: 主要建设内容为:本项目对城中区管网空白区进行管网建设,新建DN300-DN400污水管网约30km;对雨污混接管网进行改建,改建DN300-DN800污水管15km;修复沿河渗漏截污主管4km,建设DN600-DN1000沿河截污干管上岸工程9km;完善污水收集其他相关配套设施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06

项目详情

宁都县城中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 设计招标招标公告

赣建宁招字〔 202 6 05

一、招标条件

宁都县城中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 设计招标 已经在宁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发改投字 [2025] 237 号批复立项,项目代码 (2 509-360730-04-05-695384 ),招标人为宁都县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为 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等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本项目选择该工程的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及范围

1、项目名称: 宁都县城中区污水管网建设改造工程 设计招标

2、建设地点: 宁都县 城中区

3、 项目控制价为 1823900 元, 招标控制 费率为 1. 48 %。

4、计划工期:本项目工程设计工期为30日历天。

5、招标范围及内容:本 项目总投资 1 4100 ,本工程范围包括: 梅江镇、竹笮乡的大部分区域,南至翠微峰大道、北至城北大道、西至翠微峰大道,东至武华山大道 等。

服务内容: 包括服务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内容。由中标设计单位负责完成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后续阶段的全过程咨询服务和项目全过程跟踪配合服务,以及设计过程中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建协调和设计变更等全过程设计配合服务。各阶段设计成果符合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要求,且最终通过相关部门批准和施工图审查合格。招标人保留中标后根据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

  1. 标段划分:本项目设计标为 1个标段。

  2. 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三、投标资格要求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设计资质等级要求。

    2、投标企业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公用设备(给水排水) 一级 注册证书,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相关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 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4、 项目组组成人员至少应包含具有给排水、结构、 岩土、 道路、电气、造价等相关专业的设计人员 ,专业以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不体现专业的以毕业证书为准)至少提供5人(不含项目负责人)。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和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同时提供投标单位为其连续缴纳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证明原件扫描件(社保证明须加盖当地社保局业务章)或提供网上下载彩色打印的经社保部门电子签章的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 同时须 提供 劳动合同和二代身份证及 投标 单位 开标前连续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备注:拟派本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各专业人员、授权委托人均需提供开标前连续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若投标人当地社保部门不再开具投标拟派人员社保证明的,应提供个人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网上下载的含有社保部门电子印章的社保证明材料应为有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若无法提供彩色电子印章的证明材料,则证明材料应加盖当地社保部门的有效印章)。

    6、省外进赣的投标人开标前应按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文件的要求办理信息告知承诺,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所有设计人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投标文件中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7、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可自主选择银行转账或电子投标保函。

    8、 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 2016 285 号文)及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 2017 1 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9、被禁止参与投标或被禁止承接业务的设计单位,或被列入赣州市和宁都县投资工程限制投标承包商(黑名单)且尚处在限制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企业,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必须是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请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点系统中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参与投标。

    2、招标资料费: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 6 03 06 10时30分,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有关说明

    1)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参与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具体事项详见招标文件。

    2)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上发布的本工程相关信息。凡在该网站发布的信息视同已送达投标人。

    3)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资格标材料及评分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按规定严厉处罚,没收投标保证金;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则招标人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4)如有发现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记投标单位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5)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详见招标文件或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严厉打击工程招标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宁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797-7297019,举报邮箱: ndjszbb@163.com

    6)本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 数智交易平台 发布。

    标 人: 宁都县城市管理局

    系 人: 黄颂

    联系电话 : 13707022895

    招标代理机构: 永信恒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系 人: 女士

    联系电话 : 18 296760275

    地址:宁都县 领秀新都步行街 10栋164-165号店面

    监督单位: 宁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电话: 0797-7227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