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 项目地址: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 范围: 项目施工图设计(配合图审)及相关后续服务,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概况: 总占地面积120033平方米,建设健身步道25000平方米,健身广场10000平方米,室外健身器械场地5处,室外球场13761平方米(包括足球场、篮球场、排球场、网球场、极限运动场、羽毛球场、综合场地),儿童活动区2400平方米,配套公共厕所6座,生态停车场8200平方米及相关配套设施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2-06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12-26
- 开标时间: 2025-01-08
项目详情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360301202412040201 招标编号: 赣建萍开招字[2024]第13号
|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单位名称 | 萍乡创新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 |||||
| 招标工程项目 |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 萍开发改投资字【2022】399号 | |||||
| 建筑面积 | 1.0 平方米 | 层次 | 0 层 | 结构 | 构筑 | |
| 项目总投资 | 5097.56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4036.96万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来源 | 财政和自筹 |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 招标范围 | 项目施工图设计(配合图审)及相关后续服务,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工程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 |||||
| 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体育公园建设项目 | ||||
| 二标段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一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或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注册证书、本人身份证 | |||||
| 技术负责人 | / |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市政工程专业)、质量员(市政工程专业)、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均具有有效上岗证,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 | |||||
| 其他要求 |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翠湖体育公园建设项目已由萍开发改投资字【2022】39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萍乡创新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设计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时无在建工程;(2)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3)其他人员须拟派施工员(市政工程专业)、质量员(市政工程专业)、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家数不超过两家,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4、省外进赣施工单位开标时应在“省外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包括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及八大员,并提供网上查询页并加盖公章。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并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截图并加盖公章。5、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方式: 招标单位:萍乡创新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8179927977,地址:萍乡市宣和路金融港2号楼;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电话:15367184506,地址:萍乡市安源区青草冲8栋;行政监督部门: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联系电话:0799-6782376。6、异议提出与答复: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投标截止日期10天前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②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③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赣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 |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至 2024年12月26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
| 获取方式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jxsggzy.cn/dzjy/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
|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06日 | |||||
| 获取地址 | 请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jxsggzy.cn/dzjy/memberLogin资审文件领取菜单领取资审文件 | |||||
| 联系人 | 甘女士 | 联系电话 | 153671845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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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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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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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4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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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栏目中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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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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