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源县许村镇朗湖村店上组滑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网)
- 项目名称: 婺源县许村镇朗湖村店上组滑坡治理工程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19
项目详情
婺源县许村镇朗湖村店上组滑坡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婺源县许村镇朗湖村店上组滑坡治理工程已由赣自然资字【 202 2 】 31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婺源县城乡规划研究中心。建设资金为专项资金,资金已基本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婺源县许村镇境内 。
2.2 招标规模:本项目施工招标控制价为 1412185.85 元 。
2.3 计划工期: 90天 ,开工日期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开工令为准。
2.4 标段划分:划分为一个施工标。
2.5 招标内容:削方减载、锚杆格构工程等。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自然资源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乙级及以上资质。
(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4)①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行政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②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执有 水利水电工程 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且具备有效的 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
③技术负责人具备岩土工程或水工环中级及以上职称。
④拟派的专职安全员持有相关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C类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 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委托代理人的“社会保险”缴纳原件的复印件 (经相关行政部门盖公章确认),缴纳时 限为开标前连续近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 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的复印件,因工作单位变更 (或新注册)不足6个月的, 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 (或新注册时间)为准 。社会保险证明不能在网上查证的投标人须提供收费部门证明原件的复印件,能在网上查询的投标人须提供查询网址,用户登入信息和查询结果截图。
投标单位须 提供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及委托代理人缴纳 “社会保险” 真实性的承诺书,中标后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中标资格、记录黑名单并做出经济补偿。
( 6)拟投入本项目的 项目负责人 没有在建项目,或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6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
( 7)投标人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7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取消投标、中标资格。
( 8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 ,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承诺书)
( 9 )外省市企业进赣投标备案和投标人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要求:投标人必须在江西省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信用登记手续,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登记信息显示为已完成登记状态为准 (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已完成登记状态清晰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未尽事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2 6 年 03 月 09 日 至 202 6 年 03 月 19 日 止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小额工程中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6.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 6 年 03 月 20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 婺源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一 室(地址:婺源县清华路与源头路交叉口西 260米 )
7、有关说明
7.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1、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2、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7.2 中标后,施工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 《安全生产协议书》。中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在施工阶段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不得进行更换。若在不可抗力情况下因中标人的原因,要求更换三大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的,必须上报招标人审批。
7.3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前,不得将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中标候 选人公示后,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不得参与下一项目投标,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4中标后需按相关要求缴纳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并且实行农民工工资实名信息化管理,按月按时在线发放农民工工资。如涉及违法违纪行为,发包人有权向相关部门通报并按规定依法处理。
7. 5拟投入本项目的相关人员不得为本单位以外的企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6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根据《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 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 7 若由于违规企业的行为导致本项目重新组织招标,招标过程中的损失由违规企业 承担。
7. 8 本项目采用 “见面方式开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须携带纸质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开标地点并进行签到,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投标。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婺源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婺源县城乡规划研究中心
地 址:婺源县书乡路 8号
联系人:方先生 联系电话: 13 576330588
招标代理: 江西亚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上饶市婺源县万茂中心 5单元601室
联系人: 余女士 联系电话: 13979353778
监督部门:婺源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 13 8793523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