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丰县富硒优质蜜桔示范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网)

抚州市发布时间:2025-09-29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南丰县富硒优质蜜桔示范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网
  • 项目地址: 南丰县洽湾镇
  • 范围: 设计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有关设计全过程技术服务;施工工作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项目的施工工作;采购工作内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
  • 概况: 2.1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9996.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298.5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650.04万元,基本预备费1347.43万元,建设期利息1680万元,专项债券发行费用21万元 ; 桔园土壤改良、水肥一体化、道路、生产用电、农事活动信息监控系统、环境监测传导系统及农业物联网系统;设施大棚建设;灌溉水渠 (含水源);飞防设施、生物防控、防冻防护网等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9

项目详情

南丰县富硒优质蜜桔示范基地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南丰县富硒优质蜜桔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已由南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丰发改审批【 2025 475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丰县宏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专项债券资金和县财政配套。 经南丰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准,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 EPC )总承包模式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总投资

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 29996.98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25298.51 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1650.04 万元,基本预备费 1347.43 万元,建设期利息 1680 万元,专项债券发行费用 21 万元。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254709600 元【其中工程建安费招标控制价 252985100 元,施工图设计费招标控制价 1724500 元】。

2.2 项目建设地点: 南丰县洽湾镇、莱溪乡、太和镇、白舍镇、市山镇、东坪乡、琴城镇、三溪乡、傅坊乡、桑田镇、紫霄镇、太源乡 12 个乡镇。

2.3 项目概况

桔园土壤改良、水肥一体化、道路、生产用电、农事活动信息监控系统、环境监测传导系统及农业物联网系统;设施大棚建设;灌溉水渠 ( 含水源 ) ;飞防设施、生物防控、防冻防护网等。

2.4 招标范围

设计工作内容: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有关设计全过程技术服务;施工工作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全部项目的施工工作;采购工作内容: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施工材料和设备采购。 (最终以招标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2.5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2.6 质量标准: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7 工期要求: 总工期 730 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 3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25 11 月,计划竣工日期: 2027 11 , 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不能同时满足下列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施工方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方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组成不超过两家,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与其他单位再组成联合体投标。

3.1 设计方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 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

具备 【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水利行业丙级(含)以上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农业类相关专业或水利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3.2 施工方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 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施工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④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须具有注册一级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且投标时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

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职称。

专职安全员须具有省级或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有效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⑦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可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兼任;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施工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应专人专岗,不得一人多岗。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⑨投标人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⑩投标人无被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凭江西 CA 单位数字证书(以下简称 “CA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ggzyweb.jiangxi.gov.cn/web/ )规定的时间内自行下载。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5.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如投标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1 )已参与其他在建项目的;

2 )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3 )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

4 )确定中标人之前,排名第二、第三的中标候选人的建造师参与下一个项目投标,视为施工单位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5.3 与投标拟派项目负责人、设计、施工人员必须与项目现场管理人员保持一致(如擅自更换,招标单位有权取消投标单位中标资格)。

5.4 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小时内进入抚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系统 - 投标人操作手册 ,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400-998-0000 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 不见面开标 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主持人设置的投标人解密时长(设置为 60 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其投标文件将被退回。

5.5 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远程异地评标工作规程》(赣公管办﹝ 2022 2 号),本项目评标采用不见面开标和远程异地评标。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10 29 09 30 分,地点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丰县宏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址:抚州市南丰县桔都文化传播大厦 21

人:刘阳

联系方式: 13082986391

招标代理机构: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址:抚州市抚州 ONE 互联网创业园 28 604

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 19079408333

监督单位:南丰县农业农村局

址:南丰县桔贸西路 92

监督电话: 0794-3226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