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南丰县河东城市景观公园提升项目方案初步设计
- 项目地址: 南丰河东片区北部,总面积约为19.94公顷,北至共建路,东至醒侬大道,西至滨河路,南至惠虹路
- 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99420.07㎡,水体面积52152㎡,陆地面积147268.07
- 范围: 2.1工程名称:南丰县河东城市景观公园提升项目方案、初步设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01-1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1-31
- 开标时间: 2024-02-01
项目详情
南丰县河东城市景观公园提升项目方案、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赣建丰招字
[202
4
]第
S-02
号
1.招标条件
南丰县河东城市景观公园提升项目方案、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丰县宏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融资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南丰县河东城市景观公园提升项目方案、初步设计。
2.2招标单位:南丰县宏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2.3建设地点:
南丰河东片区北部,总面积约为
19.94公顷,北至共建路,东至醒侬大道,西至滨河路,南至惠虹路
。
2.4主要
建设内容及规模:
本项目总用地面积
199420.07㎡,水体面积52152㎡,陆地面积147268.07㎡。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绿化提升103714㎡,配套建筑面积2700㎡,广场铺装17719.5㎡,园路14899.33㎡,并完成景观设施
及其他
工程
。
2.5本工程总投资:
12088.62万元
,本次招标设计费为
1823
000
元
。
2.6 工期:设计合同签订后方案设计30日历天,方案确认后初设45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南丰县河东城市景观公园提升项目方案、初步设计。
2.8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条文和规范要求,同时必须满足工程设计需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扫描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须具备
[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或者[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 拟派的设计负责人资格: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
为园林景观相关专业中级
(含)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及
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或带有电子印章或二维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3.4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的扫描件加盖公章。
3.5外埠来赣勘察设计单位应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的规定,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省外投标人(勘察设计单位)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开标时必须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公示网页截图打印材料加盖单位公章。
3.6 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扫描件或保证金银行保函的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投标者,请于
202
4
年
1
月
10
日至
202
4
年
1
月
31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xsggzy.cn/web/)上报名并下载资审文件、招标文件等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4
年
02
月
01
日上午
09 时 30 分。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备注: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进行线上签到。2.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必须将相关资料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3.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资审文件。
5.3本项目招标采取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丰县宏业综合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江西省抚州市南丰县桔都大道幸福小区
3号裙楼
联系人:
杨
先生
联系电话:
13507048006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亿华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抚州市抚州
ONE互联网创业园28栋604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19079408333 招标文件(定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