弋阳县龟峰景区天女散花景观提水工程招标公告(网)

上饶市发布时间:2025-07-03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成交公示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弋阳县龟峰景区天女散花景观提水工程
  • 项目地址: 弋阳县龟峰景区
  • 范围: 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10

项目详情

天女散花景观提水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女散花景观提水工程 已由 弋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2504-361126-04-01-388766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融资资金 ,资金到位 100% ,招标人为 上饶市龟峰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弋阳县 龟峰景区

2.2招标规模:本次招标金额约 297.64万元 详见附表一《招标项目情况表》

2.3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所有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为 1 个标段。

2.6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 及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 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 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参加招投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1 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的证明材料和身份证; 2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内)和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六个月以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的相关证明材料。

8)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本项目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连续6个月及以上在本企业参加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正常缴费的社保凭证,并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

3.2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并截图打印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不设置业绩条件。详见施工招标文件中的评标办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施工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小额工程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 请于 2025 年 7 3 2025 年 7 9 止自行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jxsggzy.cn), 小额工程专区 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如有疑问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998-0000)。

6. 投标文件及CA数字证书的递交

6.1 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7 10 09 30分 ,地点为 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弋阳中心(弋阳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施工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2 本项目采用“见面”开标方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 授权 拟派本项目注册建造师 须携带 授权委托书、 CA证书到达开标现场并进行签到

7. 有关说明

7. 1 有关本次施工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后,如投标人拟投入的建造师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实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项目中标候选资格:

①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且此项目中标候选人尚未公示的;

②已参与其他项目投标,公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且尚未签订合同的。

③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其他项目投标或有在建项目。

7.3本次项目各投标单位拟派注册建造师,不得为国家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企、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对投标企业及拟投入的建造师进行通报批评,并没收投标保证金,上报行政监督部门记不良行为。

7.4中标后,中标企业应当与招标人签订《中标项目关键人员到位到岗承诺书》、《廉政协议书》、《安全生产协议书》。

7.5 按弋府办字[2017]132号文件与弋府办字[2017]133号文件规定,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实施农民工工资实名制监管并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

7.6投标企业提供的证书、人员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且严禁挂靠、恶性竞争及扰乱招投标市场等行为,如有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已中标企业取消中标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处罚。

7.7本次招标执行“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

7.8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和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文件“关于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赣建办文【2020】45 号),取消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使用。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弋阳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上饶市龟峰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 弋阳县

联系人: 先生

电话: 15387829515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 92号(咨询大厦)

联系人: 胡文昶

电话: 13807060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