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溪县高阜镇毛竹产业融合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网)

抚州市发布时间:2025-09-29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资溪县高阜镇毛竹产业融合建设项目EPC总承包网
  • 项目地址: 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高阜镇
  • 规模: 用地面积约12020亩,新建建筑面积13200平方米,包括竹制品标准厂房5000平方米、毛竹仓储物流基地3000平方米、竹材分捡中心2000平方米、林区管护用房1200平方米、配套用房2000平方米;配套停车位120个,120kw直流充电30个,林间道路及排水管网等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新建笋竹两用林培育基地12000亩,喷灌系统200套
  • 范围: 2.1工程名称:资溪县高阜镇毛竹产业融合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高阜镇; 2.3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78555377.09元;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用地面积约12020亩,新建建筑面积13200平方米,包括竹制品标准厂房5000平方米、毛竹仓储物流基地3000平方米、竹材分捡中心2000平方米、林区管护用房1200平方米、配套用房2000平方米;配套停车位120个,120kw直流充电30个,林间道路及排水管网等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新建笋竹两用林培育基地12000亩,喷灌系统200套 ; 本项目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中标单位负责与图审单位对接沟通、修改回复图纸等图审工作,图审费用由业主方支付),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29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6

项目详情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资溪县高阜镇毛竹产业融合建设项目已由资溪县行政审批局 资行审批【 2025】0124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资溪县高阜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为 专项债券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采购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欢迎潜在 投标人提出申请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资溪县高阜镇毛竹产业融合建设项目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高阜镇;

2.3工程投资:本项目总投资约 78555377.09 元;

2.4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用地面积约12020亩,新建建筑面积13200平方米,包括竹制品标准厂房5000平方米、毛竹仓储物流基地3000平方米、竹材分捡中心2000平方米、林区管护用房1200平方米、配套用房2000平方米;配套停车位120个,120kw直流充电30个,林间道路及排水管网等其他配套设施建设;新建笋竹两用林培育基地12000亩,喷灌系统200套。

2.5工期要求:24个月【其中:设计工期为2个月(施工图设计),施工工期为22个月】,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的发出的开工令载明开工日期为准。

2.6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标准:合格。施工图设计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2)施工质量标准:合格。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施工图审查(中标单位负责与图审单位对接沟通、修改回复图纸等图审工作,图审费用由业主方支付),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本项目施工(前述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施工内容,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2.8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9 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

2.10 设计费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作任何设计费补偿。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须具备 工程设计专业 (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

投标人 (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或拟派设计负责人) :投标人开标之月前 60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建筑工程建安费≥80%类似工程建安费(含EPC业绩)的设计业绩。

评审依据 :需同时提供业绩设计合同原件扫描件及主要施工图原件扫描件、设计审查备案表(或设计审查合格证(书))原件扫描件、中标通知书原件扫描件(3项材料中的任意1件或1件以上)。

3.3 项目管理组织机构人员要求:

3.3.1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具备下列条件:

1) 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 可由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兼任;

2)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总负责人。

3.3.2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 二级注册建筑师(含)以上执业资格

3.3.3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含)以上(建筑工程专业,不含临时 )执业资格,并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 证,无在建工程;

3.3.4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 (含) 以上职称资格或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3.3.5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拟派关键岗位人员【施工员、材料员、质量(检)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专 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需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 证。

3.4 投标人为外埠来赣单位的,应分别满足如下要求:

①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及相关人员(建造师和八大员)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 http://zjy.jxjst.gov.cn )的 “省外进赣企业公示”模块的网页截图;

②外埠来赣设计单位及人员(指设计负责人)应按《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规定在江西住建云( http: //zjy.jxjst.gov.cn/ )企业服务平台完成企业信息登记;

3.5 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或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法定代表人及拟派的项目总负责人、施工项目经理和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和破产状态。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自投标截止时间(含开标之日)前 36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6.1 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设计和施工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开标时应出示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最多允许2家单位联合。

3.6.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设计单位

3.6.3 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件的规定,为实施合同共同承担连带责任,在联合体牵头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总承包合同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3.6.4 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及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3.6.5.联合体各成员均须具备承接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及满足相应的资格条件。同一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范围内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 本项目授权委托人应由拟派本项目的拟任 设计负责人(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担任。电子版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地点: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交易系统(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

4.2 获取时间: 2025年9月29日~2025年10月26日

4.3 获取方式:

4.3.1 已办理江西省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 CA 数字证书的投标人须自行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 -交易系统( 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 )下载 招标文件 等资料

4.3.2 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

4.4 其它事项:如遇操作使用方面的问题,可统一致电客服热线:400-998-0000进行咨询。

4.5 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和查看网上发布的答疑及补充通知的信息,由于关注查看不及时的,后果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10 27 10 3 0 ,地点为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https://www.jxsggzy.cn/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资溪县高阜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 郑南

联系方式: 157 2099 2403

址: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 高阜镇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鑫安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人: 左梅琴

联系方式: 137 5597 7441

址:资溪县飞鹤大道新办公楼二幢五楼

监管单位: 资溪县城乡建设和交通运输局

联系方式: 0794-57927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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