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溪县海克拉斯项目地块土石方平整工程招标公告(网)

萍乡市发布时间:2026-03-05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芦溪县海克拉斯项目地块土石方平整工程
  • 规模: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地下面积:0.00平方米层数:0层,高度:0.00米长度:0.00米,跨度:0.00米路面宽度:0.00米,直径(管径):0.00米断面面积:0.00平方米,其他:0
  • 范围: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1439.5平方米(约107.16亩),划分为两个地块。其中:地块一面积约44851.26平方米(约67.28亩),设计整平标高为143.00米;地块二面积约26588.24平方米(约39.88亩),设计整平标高为137.00米。总挖方量406760.4立方米,其中:土方175606.02立方米、普通石方87880.47立方米、普坚石方方143273.91立方米。总填方量45795.9立方米,外运土石方量约360964.5立方米
  • 报名开始时间: 2026-03-0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3-25

项目详情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360323032026008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人 萍乡市恒鑫工业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名称 芦溪县海克拉斯项目地块土石方平整工程
工程地点 芦溪县工业园区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芦溪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立项批文号 : 2601-360323-04-01-246341
项目编码 2601-360323-04-01-246341
建筑规模 建筑面积:0.00平方米,地下面积:0.00平方米 层数:0层,高度:0.00米 长度:0.00米,跨度:0.00米 路面宽度:0.00米,直径(管径):0.00米 断面面积:0.00平方米,其他:0
项目总投资 800万元 本工程投资 7154500.00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 100.00%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工业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71439.5平方米(约107.16亩),划分为两个地块。其中:地块一面积约44851.26平方米(约67.28亩),设计整平标高为143.00米;地块二面积约26588.24平方米(约39.88亩),设计整平标高为137.00米。总挖方量406760.4立方米,其中:土方175606.02立方米、普通石方87880.47立方米、普坚石方方143273.91立方米。总填方量45795.9立方米,外运土石方量约360964.5立方米。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业绩 /
项目负责人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项目技术负责人 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社保、住房公积金证明材料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质量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和施工员)满足投标要求,具备有效证书和社保、住房公积金证明,并通过“江西住建云”实名制信息登记。
是否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名称及数值) /
其他要求 (1)开标程序:执行赣建招(2025)5 号文。(2)为确保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生产、施工得到全面控制和管理,切实保障项目实施,在开标当日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按要求到达开标现场答辩,具体操作方法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注明原件的除外),由投标人自行将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的以下证书证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投标企业必须上传以上全部真实的证书、证件及材料扫描件,本次招标执行赣建招标(2019)10 号文,开标时,投标人可递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建造师注册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本次招标执行赣建招标(2019)1 号文,投标人提供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盖有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复制件,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视为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原件,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复制件是指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彩色打印的文件(如遇电子投标文件不清晰等不能完整证明材料有效性时,视为所证明的材料无效)。(4)开标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保、住房公积金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3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互动交流”。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萍乡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 ( 见 江 西 省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网http://ggzy.jiangxi.gov.cn/jyxx/002001/002001004/trade.html),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或0512-58188507。 (5)对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方式:1)异议提出联系方式:①招标单位联系方式:刘先生 13979941655;联系地址:芦溪县工业园区电瓷大厦六楼;②招标代理机构联系防水:刘女士 0799-6768089 ;联系地址: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安源中大道2号四季花城商业楼2楼;③行政监督部门:芦溪县城乡和住房建设局 电话:0799-7551131。2)异议提出与答复: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于招标文件发出后10天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新平台)向招标人提出,并电话告知,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新平台)作出答复。②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及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③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书面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赣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进行书面回复。(详见招标文件“第一部分 招标正文”)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发布(获取),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资格预审)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6年03月05日 获取方式 网上下载
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获取方式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6年03月25日 提交方式 网上上传
提交资审文件截止时间 提交方式
开标时间 2026年03月25日 开标地点 芦溪县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
资审时间 资审地点
招标人、招标代理、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刘煜明 电话:13979941655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联系人:黄连香 电话:0799-676808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0799-7588618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 0799-7551131
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6年03月05日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2026年03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