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宁都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扩容提升工程
- 项目地址: 宁都县梅江街道办事处高坑村撑坝组
- 范围: 本项目用地面积为14919.58㎡,总建筑面积为2275.55㎡,构筑物面积4672.11㎡,容积率为0.15,建筑密度为10.47%,绿地率为32%,停车位36个。主要建设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及提升泵房、生反池、二沉池及污泥泵房、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污泥浓缩池、除臭系统、次氯酸钠加药间、配电间及鼓风机房、进水仪表间、出水仪表间及相应配套设施对原现状二期污泥脱水机房进行设备更换及改造,及对原现状一期综合楼进行改造及扩建等(本工程专业设备及专业设备控制箱、工艺系统及仪控系统中检测仪表设备不纳入本次土建范围),具体
- 概况: 本项目用地面积为14919.58m2,总建筑面积为2275.55m2,构筑物面积4672.11m2,容积率为0.15,建筑密度为10.47%,绿化率为32%,停车位36个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8-13
- 开标时间: 2025-08-14
项目详情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360730202505280201
招标编号:
赣建宁招字[2025]23号
|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
| 招标单位名称 | 宁都县源盛公用事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
| 招标工程项目 | 宁都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扩容(提升)工程 | |||||
|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宁都县梅江街道办事处高坑村撑坝组 | |||||
|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宁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都县行政审批局 | |||||
| 批文名称及编号 | 宁发改投字〔2024〕286号、宁发改政策字〔2024〕125号、宁行审投字〔2025〕53号 | |||||
| 建筑面积 | 2275.55平方米 | 层次 | 3 层 | 结构 | 钢混 | |
| 项目总投资 | 10500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25022574.93元 |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00% | |||
|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
| 招标范围 | 本项目用地面积为14919.58㎡,总建筑面积为2275.55㎡,构筑物面积4672.11㎡,容积率为0.15,建筑密度为 10.47%,绿地率为32%,停车位36个。主要建设细格栅、旋流沉砂池及提升泵房、生反池、二沉池及污泥泵房、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消毒池及巴氏计量槽、污泥浓缩池、除臭系统、次氯酸钠加药间、配电间及鼓风机房、进水仪表间、出水仪表间及相应配套设施对原现状二期污泥脱水机房进行设备更换及改造,及对原现状一期综合楼进行改造及扩建等(本工程专业设备及专业设备控制箱、工艺系统及仪控系统中检测仪表设备不纳入本次土建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对应的相关专业工作内容。 | |||||
| 标段划分 | 标段一 | 宁都县城区生活污水处理扩容(提升)工程 | ||||
| 标段二 | / | |||||
|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
| 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 |||||
| 企业资质类别及等级 | [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并且[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二级] | |||||
| 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并且[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
|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 | |||||
| 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 (采用招投标用户信息库比对、扫描件备查、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
| 资格证件 | 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
| 项目负责人 | 拟派建造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 并出具开标前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 |||||
| 技术负责人 | / | |||||
| 关键岗位人员 | 拟派施工员(市政专业)、质检(量)员(市政专业)、材料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及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及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连续近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有效社保证明材料,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 |||||
| 其他要求 | 1、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25022574.93元(其中不含税暂列金额为822000元;不含税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为30000元);超过规定金额的暂列金额及暂估价,按有关文件执行。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Z值均为不含税金的暂列金额+暂估价项目。 3.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的说明事项第一款“不见面开标”。 4.本工程对投标人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其他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详见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 6、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电子保函相关材料。 7、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有效地企业信息登记;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的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施工员(市政专业)、质检(量)员(市政专业)、材料员、安全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住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截图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8、本项目的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专项债券资金及县财政配套资金等。 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如有发现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记投标单位不良行为,列入黑名单,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1、本项目工程开标时间为:2025年08月14日上午10:30时。 12、本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13、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严厉打击工程招标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宁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宁都县招投标市场秩序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举报电话:0797-6828351,举报邮箱:ndxfgwzcfgg@163.com.宁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797-7297019,举报邮箱:ndjszbb@163.com。 1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5、本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处以招标文件内容为准。 | |||||
| 招标公告、招标文件 | ||||||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年07月15日 至 2025-08-13 00:00:00.0(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5年07月30日 | |||||
| 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 联系人 | 曾梓琦 | 联系电话 | 187790996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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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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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章)
2025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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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监管机构:(单位章)
经办人:(章)
2025年0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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