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高教园区酒店综合体(一期)项目方案、初步设计

抚州市发布时间:2024-12-19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中标公示/公告
  • 项目名称: 抚州高教园区酒店综合体一期项目方案初步设计
  • 项目地址: 抚州市东临新区七里岗乡水口村
  • 范围: 2.1工程名称:抚州高教园区酒店综合体(一期)项目建筑方案、初步设计; 2.2工程建设地点:抚州市东临新区七里岗乡水口村; 2.3工程总投资:工程总投资约36000万元; 2.3.1设计费:本次招标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费暂定为259万元 ; 建筑面积约4.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酒店工程建设、精装修工程、园林绿化以及配套工程等 ;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方案优化、概算编制)及上报审批等内容,以及建设过程中的后续服务等,业主单位有权调整设计范围,如设计范围减少,设计费按比例进行扣减,最终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4-12-2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1-16
  • 开标时间: 2025-01-17

项目详情

抚州高教园区酒店综合体 一期 项目方案、初步设计

招标公告

赣建东临招字【 2024】第 2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抚州高教园区酒店综合体 一期 项目 已由 抚州市东临新区经济发展局 批准建设,项目代码为 2408-361006-04-01-140650 ,招标人为 抚州市东临新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建筑 方案、初步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抚州高教园区酒店综合体 一期 项目建筑方案、初步设计;

2.2 工程建设地点:抚州市 东临新区 七里岗乡 水口 村;

2.3 工程总投资:工程总投资约 36000万元;

2.3.1 设计费:本次招标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费暂定为 25 9 万元 。最终设计费用参照《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 2002】10 号)标准不超过50%计取,且最终设计费不得高于概算批复设计费对应金额,计费基数以业主认可的施工图预算评审价下浮 6%后的造价为准(如计算后高于暂定价,则以暂定价为准;如低于暂定价,则按实计取设计费用)。

2.3.2 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费 =【 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 ×0.5(工作量占比)×0.5(其中专业调整系数取 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取 1.15、附加调整系数取 1.0)】*(设计费中标价/设计费暂定价)。 工作量占比分别为:方案设计为20%,初步设计为30%。

2.3.3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 建筑面积约 4.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酒店工程建设、精装修工程、园林绿化以及配套工程等

2.3.4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方案优化、概算编制)及上报审批等内容,以及建设过程中的后续服务等,业主单位有权调整设计范围,如设计范围减少,设计费按比例进行扣减,最终以发包人书面确定的具体工作内容为准。

2.3.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6 计划工期:本工程设计按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两个阶段进行,总设计工期为 4 5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须具有 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团队成员中:

3.1 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3.2 结构设计专业负责人须具备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师。

4、外埠来赣设计单位还应根据赣建科设[2019]44 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要求在江西住建云平台完成省外企业进赣登记 “人员信息登记”。

5、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或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的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设计负责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

6、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

7、投标保证金凭证。

8、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自投标截止时间(含开标之日)前 36 个月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设计质量事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本次招标执行赣建招标【2019】10 号文,开标时,投标人可递交有电子印章和二维码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注册证书等电子证照(书)的数据电文复印件,视为符合

招标人要求的原件。

2)本次招标执行赣建招标【2019】1 号文,投标人提供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打印

盖有电子印章的数据电文复制件,包含中标通知书、合同等,视为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原件,

电子招标投标数据电文复制件是指从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彩色打印的文件。

4.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 2024 年 12 20 日起至 202 5 1 16

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s://www.jxsggzy.cn/web/)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资审文

件等资料。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1 17 09 时 30 分整,开标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5.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的形式,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抚州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签到的

视为放弃投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联系方式

人:抚州市东临新区城市建设有限公司

人: 先生

联系电话: 1780794065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锦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13607947274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江西省抚州市华萃庭院 52-5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