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永新县高桥楼镇高桥村等4个乡镇6个村土地开发项目、2025年永新县怀忠镇新居村等3个乡镇5个村土地开发项目招标公告(网)

吉安市发布时间:2025-12-12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2025年永新县高桥楼镇高桥村等4个乡镇6个村土地开发项目2025年永新县怀忠镇新居村等35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 项目地址: 一标段位于永新县高桥楼镇高桥村
  • 规模: 建设规模324.12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08.3亩(全为水田
  • 范围: 2.1建设地点:一标段位于永新县高桥楼镇高桥村、白堡村,高市乡滨江村,象形乡黎江村,沙市镇厚田村;二标段位于永新县怀忠镇新居村,澧田镇江南村、芰田村、洋溪村,龙源口镇龙源口村 ; 一标段建设规模149.52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42.42亩(全为水田);二标段建设规模174.6亩,计划新增耕地面积165.88亩(全为水田
  • 概况: 2025年永新县高桥楼镇高桥村等4个乡镇6个村土地开发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计划建设规模149.52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42.42亩(全为水田),计划总投资384.46万元;2025年永新县怀忠镇新居村等3个乡镇5个村土地开发项目:主要实施内容为计划该项目建设规模174.6亩,计划新增耕地面积165.88亩(全为水田),计划总投资384.95万元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12-15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1-05

项目详情

2025年永新县高桥楼镇高桥村等4个乡镇6个村土地开发项目、2025年永新县怀忠镇新居村等3个乡镇5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永新县高桥楼镇高桥村等4个乡镇6个村土地开发项目与2025年永新县怀忠镇新居村等3个乡镇5个村土地开发项目合并招标,分别于 2025年8月28日经 永新县人民政府 批复同意建设,文号分别为永府字 2025 93号和永府字 2025 92号 ,招标人为永新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农发行惠农支农资金,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一标段位于永新县高桥楼镇高桥村、白堡村,高市乡滨江村,象形乡黎江村,沙市镇厚田村;二标段位于永新县怀忠镇新居村,澧田镇江南村、芰田村、洋溪村,龙源口镇龙源口村

2.2 招标规模: 建设规模 324.12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308.3亩(全为水田)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3 工程总造价: 6077347.99元

2.4 计划工期:开 工日期: 202 6 1 12 ,竣工日期: 2026年 5 12 ,共 120 日历天 (最终以签 合同时间为准 )。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 一标段建设规模 149.52亩,预计新增耕地面积142.42亩(全为水田);二标段建设规模174.6亩,计划新增耕地面积165.88亩(全为水田)。 (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6 标段划分: 2 个标段。

1)一标段名称:2025年永新县高桥楼镇高桥村等4个乡镇6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招标控制价: 3075362.02元。

2)二标段名称:2025年永新县怀忠镇新居村等3个乡镇5个村土地开发项目 招标控制价: 3001985.97元。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4)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 项目经理 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 (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 6 )社保证明:拟派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及 专职安全员 需提供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及系本单位职工的社保证明(个人社保缴费证书或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加盖社保局业务章的社保证明,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等)。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 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其他人员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证明。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7 )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可以是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委托代理人需将法 定代表 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

8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至少 1个近5年内(不含开标当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2021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承担并完成过单个合同价不低于招标控制价60%的土地开发类工程业绩。工程业绩投标人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1)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扫描件;2)有关项目验收材料,必须为竣工验收资料原件扫描件,(提交的验收材料应满足《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要求;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未按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料的视为投标资格审查不合格,其投标无效。)

9 投标企业(中标企业)采取电子保函方式提交投标(履约)保证金的,须提供电子保函原件、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加盖开户行公章)、支付电子保函保费的原始凭证。中标企业以电子保函方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项目建设单位(招标人)应对履约保函的真伪性、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是否为见索即付保函,担保机构是否证照齐全及是否具有赔付能力等方面认真复核,凡不符合要求的履约保函一律不予认可。

1 0 )为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生产、施工得到全面控制和管理,切实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实行项目经理现场答辩。拟派项目经理须按答辩会要求到达开标现场进行笔试答辩,答辩会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一:《关于 2025年永新县高桥楼镇高桥村等4个乡镇6个村土地开发项目、2025年永新县怀忠镇新居村等3个乡镇5个村土地开发项目拟派项目经理现场答辩会相关事项的通知》。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1个年度内有3个未按要求参加项目经理答辩的,按照投标人提交的 响应性承诺 (详见附件二)的约定,招标人可以拒绝该投标人参与投标(次年 1月1日恢复)。

1 1 )根据吉市管办字〔 2024〕7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内容包括:1、生成信用信息报告;2、生成截图:提供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为非失信被执行人、非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非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在投标文件中体现,其查询结果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7日内有效。若投标人提供虚假查询结果或经核查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人,将否决其投标,并报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其进行相应处理。

1 2 )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 “吉薪即付”实施方案》(吉办字〔2022〕24号)文件规定, 投标企业应提供《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未按要求提交承诺书或承诺失实的,将视为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 3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单位自行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投标人可参与投标标段说明与中标原则:本次施工招标 ,投标人可参加本项目二个标段的投标,但一家单位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且中先开标标段(开标按一标段→二标段顺序进行)。投标人若在先开标段中已获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将不再进入后开标段的中标侯选人排序,但其有效投标报价仍进入B值计算。

3.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4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 5 本项目 评标方法 采用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相关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施工招标的投标者, 请于 2025年12月15日 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 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0512-58188507

4.2自然资源工程投标单位-操作手册下载网址: https://www.jxsggzy.cn/fwzn/007001/007001003/service.html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 的截止时间: 202 6 1 5 09时 3 0分 前。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 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网 (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开标时间: 202 6 1 5 09时 3 0分

5.3 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新分中心。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发布。

7. 其他说明

7.1招标(补充)公告和招标文件中要求上传的资格审查所需的资料必须为扫描仪扫描清晰的原件图片,因上传的扫描件不完善、不完整或难以清晰辨认等情况导致的不良后果(包括废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有关本次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3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7.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涉及到所有需要现场操作的均转到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

7. 5 本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买标、卖标及围标串标行为。

8.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新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永新县禾川镇建设西路 8号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 0796-7719256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聚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吉安市吉州区福建大厦 1505室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 19970678848

招投标监督单位: 永新县自然资源局

监督电话 0796-7722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