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彭泽县浪溪水防洪工程(第一段)施工及监理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彭泽县浪溪水防洪工程(第一段)监理招标公告(网)
- 项目名称: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彭泽县浪溪水防洪工程第一段施工及监理监理
- 规模: 河道综合治理长度6.94km,河道清淤1.23km,生态护岸8.09km工程
- 范围: 招标文件约定及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监理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10-23
项目详情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彭泽县浪溪水防洪工程( 第一段 )监理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彭泽县浪溪水防洪工程( 第一段 )监理,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监理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彭泽县 浪溪 镇。
2.2 监理标段:招标控制价为 12925315.62元。监理费约为32.31万元
2.3 建设 规模 : 河道综合治理长度 6.94km,河道清淤1.23km,生态护岸8.09km工程。
2. 4 工期要求: 同施工工期
2. 5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约定及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监理 。
2. 6 标段划分:监理 1 个标段
2. 7 质量要求: 合格
3 、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 .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 )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 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 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 4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 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 ( 办建管 (2017) 139 号 ) 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 : 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 试行 ) 的通知》 ( 赣人发 (2005) 11 号 ) 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 ;
( 5 ) 拟上岗监理人员中均应具有水利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或监理员上岗证书;本项目监理机构配备人员 不少于 5 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 1 人,监理工程师 2 人,监理员 2 人 ; (承诺上岗人员与招投标书上人员一致)
( 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
( 7 ) 各投标企业需提供不进行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承诺书(法人盖章和签字及公司公章),承诺内容包括本项目不进行围标、串标、买标、卖标、违法分包,承诺书格式自拟。对存在集体恶意拉低报价(属于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围标串标行为的投标企业,取消投标资格,并直接认定为围标串标,进行严肃处理。
3 .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 标;
4 . 资格审查办法
4 . 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合格制形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其投标报价不进入 B 值计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的获取:投标人必须是已在红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完成登记,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者,请于 202 5 年 9 月 30 日至 202 5 年 10 月 23 日止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 (网址 https://www.jxsggzy.cn/)下载招标文件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 5 年 10 月 23 日上午 10 :30 时整 ,开标地点为 九江市行政服务中心 。
6.2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至电子招标系统中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不需现场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小时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不见面开标投标人大厅 ”进行线上签到(详见招标文件)。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其它事项 有关说明
7.1 有关本次项目招标的解答、澄清和修改等补充材料,将在江西省公 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请各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2 拟投入的注册建造师及注册监理工程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一经发现视为主动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
7 .3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根据《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 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7. 4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的主体工程业绩为 : 招标项目主体工程相类似的土石坝、堤防、灌渠业绩监理业绩 。投标人拟投入的业绩须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主体公示信息。
7.5 本项目招标全过程由九江市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进行监督 。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彭泽县浪溪水防洪工程建设项目部
联 系 人: 扶先生 13607923151
地址: 彭泽县浪溪镇
招标代理机构: 九江博海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 喻女士 13517928644
地址:彭泽县山南新区
监督机构:九江市水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92-8562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