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永丰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 项目地址: 建设地点为永丰县各乡镇境内
- 规模: 永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约3万亩(新建2万亩、改造提升1万亩,具体任务以上级任务文件为准
- 范围: 2.1项目名称:永丰县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2.2建设地点和标段划分:建设地点为永丰县各乡镇境内 ; 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阶段全过程和缺陷修复期内的所有监理服务工作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5-20
- 开标时间: 2024-05-20
项目详情
永丰县 2024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永丰县 2024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招标人为永丰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西思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永丰县 2024 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监理服务
2.2 建设地点和标 段划分:建设地点为永丰县各乡镇境内。全县共设 1 个监理标段。
2.3 招标规模: 永丰县 2024 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面积约 3 万亩(新建 2 万亩、改造提升 1 万亩,具体任务以上级任务文件为准)。
2.4 招标范 围:工程设计、施工及验收阶段全过程 和缺陷修复期内的所有监理服务工作。
2.5 监理招标控制价:项目按费率进行招标,本项目控制价费率为 0.8% ,(施工监理服务合同价 = 以各施工标段中标金额之和×中标费率。各投标人按百分比费率招标,费率最多只能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否则无效。
2.6 计划工期: 580 日历天; 2024 年 5 月 3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等级或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 1 )投标文件中企业资质、拟投入人员、业绩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 2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 3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证书。
( 4 )拟投入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同时具备水利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按《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质量检测员管理的通知》(办建管〔 2017 〕 139 号)规定,国务院取消部分职业资格许可认定事项前取得的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在实施统一管理新制度出台之前继续有效,新制度出台后,执行新制度;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 2005 〕 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 5 )除总监外,拟投入的其他监理人员:①副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且具有有效的水利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和水利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②现场监理人员不少于 12 名(其中至少包含 2 名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有效的水利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监理员须具有有效的水利类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或水利类监理员资格证书或水利类监理员培训合格证书。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和其他监理人员需提供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连续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即 2023 年 11 月 -2024 年 4 月)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且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一致(因工作单位变更或新注册不足 6 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或注册时间为准)。拟派上述人员中为退休人员的,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退休不足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还应提供相应缺失月份(退休前)的社保证明材料。
( 6 )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江西省水利工程投标资格状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资格审查办法
本次施工监理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平台注册账号、上传信息且备案审核,且已办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自行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jxsggzy.cn )网站下载招标文件。不清楚或有疑问需咨询的,请致电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 4009980000 。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 年 5 月 20 日 8 时 30 分;
6.2 本次监理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招标系统中上传电子版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有关事项说明:本次监理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和补充等材料,将及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请投标人随时关注并及时下载有关补充材料。
7. 有关说明
7.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 , 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投标单位需将所有资格审查需评审的原件扫描到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中,如上传不全或者未上传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7.2 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依据“江西省水利厅关于推行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关键岗位人员信息化考勤的通知(赣水建管字〔 2020 〕 19 号)”执行。
7.3 根据吉安市印发《关于印发政府投资项目部分实行“信用 + 承诺”免缴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 ( 试行 ) 的通知》(吉市发改公管字 [2023]22 号)文件规定,投标保证金在 10 万元人民币(含)以内的项目(指单项合同估算价在 500 万元人民币以内),采取免收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免缴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函》(承诺函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即可。
7.4 因新点系统技术层面暂无费率招标选项,在系统填报招标内容时,无法在系统以费率形式表述控制价,而只能以金额形式表述。为确保本项目在线完成招标程序,并避免投标单位后续无法正常报价,保证系统自动计算评标基准价,本次招标投标单位在系统填报以“ 0.80 元”的招标控制价来代替表述“ 0.80% ”的费率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在系统填写投标报价时也应以“ X.XX 元”代替表述“ X.XX% ”的费率。如拟投标人报价为 0.75%, 请以 0.75 元代替表述。投标报价及评标基准价数据应用时也将把“ X.XX 元”应用为“ X.XX% ”的费率。所有投标人应对此全部响应,如未按此形式填写投标报价或填写错误造成废标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5 根据《关于暂停江西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和施工监理评标办法中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的通知》,自 2023 年 12 月 15 日起全省水利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取消履约行为评价结果运用。招标文件中评分标准“采用百分制”现修改为“采用 90 分制”,其中“履约行为评价 10 分”取消,其他评分标准内容不变。
8. 评标办法
采用江西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招标综合评估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监督网、永丰县人民政府网发布 。
10.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永丰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 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恩江大道 167 号
联 系 人: 江先生
联 系 电 话: 15979698441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思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西省 吉安市永丰县永丰商会 1113 室
联 系 人: 刘女士
联 系 电 话: 13617060058
2024 年 4 月 24 日
补充说明:保证金缴纳
本次招标采用虚拟子账户方式网上缴纳保证金,请各投标单位自行在交易系统中生成虚拟子账户,按要求缴纳到对应的子账号。
保证金缴纳银行信息:
1、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县支行
2、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
3、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赣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丰支行
4、户名: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丰分中心 开户银行:江西永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