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桥北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网)
- 项目名称: 永丰县桥北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网
- 范围: 项目涉及肖家、夫山路等城区21条道路排水管道修复;璜金路等3条箱涵沿线雨污分流改造;北干渠沿线排口改造;永丰总商会、新派下等7个分流排水单元改造,总长度约37km,改造管径涉及DN300-DN1200mm;具体 ; 1)工程勘察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服务,并承担与勘察相关的各方协调工作,勘察报告满足相关要求并符合相关规定及其后续服务等内容 ; 包含但不限于永丰县桥北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的管线探测、CCTV检测、QV检测、盲探管线(排查出排水单元雨水、污水、合流水立管、化粪池排出口)、管网清淤、地形图修补测等项目建设周期全过程测绘服务,并承担与测绘相关的各方协调工作,测绘成果满足相关要求并符合相关规定及其后续服务等内容 ; 包含但不限于永丰县桥北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的编制报批以及后期调整与修改、配合本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现场施工服务等工作
- 概况: 1、项目名称:永丰县桥北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项目招标单位:永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3、项目地址:永丰县桥北中心城区 4、项目范围及内容:项目涉及肖家、夫山路等城区21条道路排水管道修复;璜金路等3条箱涵沿线雨污分流改造;北干渠沿线排口改造;永丰总商会、新派下等7个分流排水单元改造,总长度约37km,改造管径涉及DN300-DN1200mm;具体
- 报名结束时间: 2026-04-16
项目详情
永丰县桥北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赣建永丰县招字 [2026]4 号
永丰县桥北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名称: 永丰县桥北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 、项目招标单位:永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3 、项目地址:永丰县桥北中心城区
4 、项目范围及内容:项目涉及肖家、夫山路等城区 21 条道路排水管道修复 ; 璜金路等 3 条箱涵沿线雨污分流改造 ; 北干渠沿线排口改造 ; 永丰总商会、新派下等 7 个分流排水单元改造,总长度约 37km ,改造管径涉及 DN300-DN1200mm ;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
5、 招标范围:
( 1 )工程勘察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勘察服务,并承担与勘察相关的各方协调工作,勘察报告满足相关要求并符合相关规定及其后续服务等内容。
( 2 )工程测绘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永丰县桥北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的管线探测、 CCTV 检测、 QV 检测、盲探管线(排查出排水单元雨水、污水、合流水立管、化粪池排出口)、管网清淤、地形图修补测等项目建设周期全过程测绘服务,并承担与测绘相关的各方协调工作,测绘成果满足相关要求并符合相关规定及其后续服务等内容。
( 3 )工程设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永丰县桥北中心城区排水系统提升改造工程的初步设计(含概算)的编制报批以及后期调整与修改、配合本项目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的现场施工服务等工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括上述工作的全部费用,提交的报告、方案、图纸、文件等成果应满足招标人的需求,并符合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规定。
6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和地方财政。
7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 、工期:勘察测绘工期:收到招标人出具的开工通知书起一周内必须完成全部人员及设备的进场 , 合同签订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详勘并提供成果资料,根据招标人要求完成补勘并提供成果资料;
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 50 日历天内提交提交设计成果文件。总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后。
9 、施工现场配合服务:整个施工期(含缺陷责任期)
10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652 万元;其中勘察费:暂定 35 万元;按照含税综合单价 135元/ 延米(不区分土层、岩层);测绘费: 207 万元;设计费:暂定 410 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1 、 投标人(或联合体全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
2 、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勘察单位)具有如下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 、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测绘单位)具有如下资质要求:具备自然资源管理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专业范围须包含工程测量)及以上资质;
4 、 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 设计 单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 ( 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 ) 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
5 、 本项目拟派项目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兼任,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拟派)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6 、 本项目拟派勘察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勘察单位拟派)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证书;
7 、 本项目拟派测绘负责人(联合体投标的,由测绘单位拟派) ; 具有注册测绘师执业证书;
8 、 本项目拟派设计负责人(可由项目负责人兼任,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拟派)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9 、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书 (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及身份证;
10 、 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网页打印件或保函扫描件;
11 、 其他:外埠来赣勘察设计单位须按赣建科设 [2019]44 号文件和《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 ( 赣建字 {2021}4 号 ) 规定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上办理企业信息和人员登记。开标时必须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网络截图盖公章(含拟派人员信息);
12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三家,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同时,联合体成员只允许一家设计单位和一家勘察单位和一家测绘单位。
13 、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 2024 】 7 号)文件通知投标人信用信息作为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资格审查条件,投标人(供应商、竞买人 ,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提供 )应当将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14 、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招标文件为准。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投标。本项目采用 “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递交相关材料的原件,由投标单位自行将参与本项目相关材料原件 ( 含授权委托书 ) 的扫描件全部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所有扫描件均需加盖投标单位电子公章,扫描件未放入的,视为未提供。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设计团队评分法。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部分,其中技术标评标方式 : 暗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暗标部分执行 “暗标盲评”政策。
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分为明标和暗标两个部分 :
( 1 ) 明标部分为电子投标文件的 “资格标、商务标” ;
( 2 ) 暗标部分为电子投标文件的 “技术标”。
2 、投标文件明标部分 : 须按照招标文件的格式电子签章。
3 、投标文件暗标部分 : 须在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要求的位置处进行电子签章。
4 、注意明标部分的内容不能上传到暗标部分中,否则会识别出投标人 身份;
5 、暗标部分(技术标)的内容,要求如下 :
( 1 ) 暗标部分(技术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的可识别身份信息为原则 : 包括投标单位名称、地址、徽标。 ( 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表、插图等 );
( 2 ) 暗标(技术标)部分正文内容 ( 含目录 ) 字体及排版要求 :
采用 A3 幅面白底,纸张方向纵向,页边距 : 上 2.54cm ,下 2.54cm ,左 3.18cm ,右 3.18cm ; 不得出现底纹、水印、页码、页眉、页脚 ; 段落对齐方式为左对齐,左右缩进为 0 字符,文字方向为从左到右,首行缩进 2 字符,段前段后为 0 ; 字体采用宋体四号,黑色, 1.5 倍行距,不得出现空行 ;
字符间距为标准,字符位置为标准,字符缩放为 100% ; 字形为常规,不得使用加粗、斜体、下划线、加框、着重号等 ; 不得使用任何文字效果 ;
文中不得出现特殊符号。
每部分当中 :
一级标题格式 : 例如 “ 1XXX ”。
二级标题格式 : 例如 “ 1.1XXX ”。
三级标题格式 : 例如 “ 1.1.1XXX ”,以此类推。
( 3 ) 图、表中的字体、段落等与上述要求相同,但是段落对齐方式为居中,特殊格式 ( 首行缩进 ) 为无,设计图纸统一采用 A3 图框(单图框)。
( 4 ) 暗标部分(技术标)出现可能被辨别出投标人身份标记的投标文件将由评审专家决定是否作否决投标处理。
五、报名方式和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方式。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者,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至 2026 年 4 月 15 日 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六、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地点:
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4 月 16 日 09 时 3 0 分。
递交地点(或网站):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2 、开标时间: 2026 年 4 月 16 日 09 时 3 0 分。
3 、开标地点: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要求:
本工程采用 “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特别注意事项
1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一个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需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开标前连续 6 个月(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社保证明社保 放入投标资料中, 因工作单位变更足 6 个月的 , 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并在“互动交流”中对询标内容进行回复(自询标内容发出起 3 0 分钟内完成回复),否则视为放弃解释说明的权利且完全认可专家的意见。投标人回复询标内容时需将询标内容和回复意见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 “互动交流”(回复样式以招标人发出的询标函格式为准)。
2 、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3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4 、投标文件解锁时间:在招标人宣布开始解锁后,所有投标单位在 3 0 分钟内必须完成解锁。若在规定时间内投标企业未解锁完成,解锁无效,系统将其投标文件退回,视为废标。
5 、投标单位缴纳完保证金后必须点击保证金查询按查询按钮,进行保证金查询。否则可能无法入账,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 、投标人对开标过程和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
7 、意外情况的处理:开标场所出现下列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交易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交易中心免责:
①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而无法访问网站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所涉开标项目电子服务、交易系统的软件或网络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操作;
③系统存在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涉密危险;
④运行服务器病毒发作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的;
⑤电力系统发生故障导致交易系统无法运行的;
⑥其他不可抗力(地震、洪水等)原因导致开标活动无法正常进行的。出现上述所列情形,不能及时解决的,应由项目实施主体、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及时进行协商。可以采取以下办法处理:(一)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小时内能排除的,项目不暂停开标,三小时内系统恢复运行后继续实施开标。(二)系统或网络故障在三个小时内未能排除的,项目暂停开标,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发布暂停通告,待系统恢复后另行通知开标。
8 、投标企业应仔细阅读“吉安不见面开标大厅 - 投标人操作手册”,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0512-58188507 。
9 、在发出招标文件之后至投标有效期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站发布的本项目相关信息。凡在该网站发布的信息视同已送达投标人。
10 、投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的资格标材料及评分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并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吉安市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九、费用安排及版权归属问题
1 、投标单位的参与投标产生的所有费用均由各投标单位自理。
2 、所有投标方案一律不予退回,未中标单位不设补偿,招标人有权根据需要对投标方案的成果部分采用。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丰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联系人:聂志刚 联系电话: 0796 - 2588368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江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凤凰中大道 929 号 18F
联系人: 张祖柳 联系电话: 0791-86123615
日期: 2026 年 3 月 2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