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州区锂电废渣消纳场运营服务管理采购项目

宜春市发布时间:2024-07-19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袁州区锂电废渣消纳场运营服务管理
  • 报名开始时间: 2021-01-01
  • 报名结束时间: 2024-07-26

项目详情

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 袁州区锂电废渣消纳场运营服务管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鑫源 -GXKY2024-001

招标公告

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 宜春市袁州区赣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的委托,就 袁州区锂电废渣消纳场运营服务管理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欢迎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文件编号: 鑫源 -GXKY2024-001

2、项目采购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 要求

数量

项目预算(元 /吨

服务时间

1

袁州区锂电废渣消纳场运营服务管理采购项目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15

服务期 0.5+3年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部分

3、 投标人必 须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

8 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 http //www.jxsggzy.cn/web/注册并办理江西省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 机构证书。

特别提醒: 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者复印件加盖公章; 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提供 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 营业执照 扫描 或电子证照 加盖投标人 公章 原件备查

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 2 0 2 3 年的财务报告或开标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扫描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原件备查 );

社保证明材料: “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扫描 件加盖 投标人 公章);

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提供信用 中国和中国政 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查询 截图 加盖投标人公章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要求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行为,提供裁判文书网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查询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加盖投标人 公章

⑦纳税证明材料:开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 扫描 件加盖 投标人 公章);

投标保证金进账单( 扫描件 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 有效的 环保工程专业承包 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提供证书扫描件或电子证照加盖投标人公章 ,原件备查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 环境保护类专业 高级工程师职称(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最近 6个月以上连续的社保证明和可查询的官方网站网址,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③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至少一项垃圾填埋场或含铊、氟等重金属污水处理项目施工、运营、管理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合同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并整理成册,开标时交于采购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装于投标文件内的,视为在开标前送达。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4、 投标方式: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只允许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5、评标方法和原则:

本项目采用 最低价评标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6、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时间:

拟投标人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 交易网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添加其他类型(身份)后,可报名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时间为: 202 4 7 19 日至 202 4 7 26 日电子投标系统规定的时间内。

7、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 必须 交纳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5 00000元整) 万元整 于开标截止时间前转至 招标文件中提供系统生成账户内

8、投标文件投送地点及开标地点: 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宜阳大厦中座 三楼 3 开标室 )。

9、投标文件投送截止时间及 开标时间 202 4 8 9 日上午 9:00(北京时间)。

10、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宜春市袁州区赣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 罗来林

联系电话: 18907951037

联系地址: 宜春市袁州大厦 15楼

11、采购代理机构: 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 钟学文

联系电话: 15879535521

联系地址: 宜春市秀江东路滨江壹号 666号

12、 督单位 宜春市袁州区财政局

1 3 、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 //www.jxsggzy.cn/web/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上述网站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拟投标人。

14、 投标人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

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与 春市袁州区赣湖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投标人提交的质疑函必须由法人亲笔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电子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非法人提交质疑函,还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萍乡市鑫源工程造价审计有限责任公司

202 4 7 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