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南康区十八塘乡人民政府群丰村罗甲、走马组、青潭组挡土墙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ZSHY2025-NK-XC005)的比选公告

赣州市发布时间:2025-09-05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南康区十八塘乡人民政府群丰村罗甲走马组青潭组挡土墙建设项目项目编号GZSHY2025NKXC005的
  • 概况: 项目编号:GZSHY2025-NK-XC005 项目名称:群丰村罗甲、走马组、青潭组挡土墙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比选 预算金额:570150.03元 采购内容:项目名称数量单位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项目名称:群丰村罗甲、走马组、青潭组挡土墙建设项目数量:1单位:项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9-08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9-12

项目详情

项目概况

群丰村罗甲、走马组、青潭组挡土墙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网址: 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注册其他单位类型投标人身份并将报名成功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gzhy1886@163.com)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9月18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GZSHY2025-NK-XC005

项目名称: 群丰村罗甲、走马组、青潭组挡土墙建设项目

采购 式: 比选

预算金额: 570150.03元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群丰村罗甲、走马组、青潭组挡土墙建设项目

1

详见采购项目需求。

注:本项目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合同履行期限: 成交供应商 应在 采购代理机构 规定的时间内和采购人签订合同, 并于合同签订后 45个工作日完成本工程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的全部工作内容(具体以采购人签发的开工令时间起计时)。

联合体响应: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响应。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 提供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证书 复印件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2) 响应供应商须具有并 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响应供应商公章;

3)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号) 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 (响应文件中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包括人员备案,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获取 比选文件

获取时间: 2025年09月08日 2025年09月12日 (北京时间)(招标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地点: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 gzhy1886@163.com

方式:江西省公共资源数智交易平台交易系统(网址: https://ggzyjy.jxggzyjy.cn/tpbidder/ )注册其他单位类型投标人身份并将报名成功截图(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及联系人、联系方式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邮箱地址: gzhy1886@163.com )获取招标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5年09月18日09:30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10 日)

开标地点: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开标 (赣 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 2号楼三楼)

五、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9月18日09:30 (北京时间)

开启地点: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康区分中心 开标 室( 赣州市南康区金融中心 2号楼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 其他补充事宜

1 . 响应须知: 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响应文件出席开启大会,签到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时间为准。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温馨提示:开标地点交通拥堵,车位紧张,请各响应供应商提前做好准备。)

2 . 比选方式 开启结束后, 评审小组 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 比选 评审小组 比选 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 比选 的响应供应商 参与接下来的评审活动。 响应 报价为一次性不得更改的响应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都将被拒绝。 比选 顺序按递交响应文件时间顺序依次确定。

3 . 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4、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还须按成交金额的 3%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由采购人收取, 项目保修期满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5 、付款方 按工程进度付款,完成工作总量的 50%时,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75%工程价款,工程竣(交)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到成交合同价(含经审核确认的工程变更)的85%,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剩余的审定金额。注:最终结算价由采购单位委托的第三方审定价为准。

6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次 比选 采购人同意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向最后成交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具体详见比选文件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称:赣州市南康区十八塘乡人民政府

址:赣州市南康区塘兴路与老街路交叉路口往北约 230米

联系方式: 151797248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 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赣州市南康区芙蓉北大道聆江花园前排别墅 13-33号

联系方式: 0797-6701886

箱: gzhy1886@163.com

行: 南康赣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名: 赣州市恒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号: 2870000103020000880

3、项目联系方式

贾先生(采购单位): 15179724814

段永春(采购代理机构): 0797-6701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