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泽县棉船镇复排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

九江市发布时间:2025-02-10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 成交公示
  • 项目名称: 彭泽县棉船镇复排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 概况: 彭泽县棉船镇复排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s://www.jxsggzy.cn/)确认并获取文件,并于2025年02月21日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1.项目编号:JXJR-PZXE-2025-001-1 2.项目名称:彭泽县棉船镇复排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 3.预算金额:690000.00元; 4.项目需求: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数量/单位预算金额(元)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JXJR-PZXE-2025-001-1彭泽县棉船镇复排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1项690000.00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2-21

项目详情

彭泽县棉船镇复排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

交易公告

项目概况 彭泽县 棉船 镇复排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第二次) 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网址 https://www.jx sggzy.cn/) 确认并获取文件,并于 2025 02 21 0 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JXJR-PZXE-2025-001-1

2.项目名称: 彭泽县 棉船 镇复排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第二次)

3.预算金额: 690000.00 元;

4 . 项目 需求

项目编号

项目 名称

数量 /

预算 金额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JXJR-PZXE-2025-001-1

彭泽县 棉船 镇复排村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工程 (第二次)

1项

690000.00

详见 文件 第三章

5.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60天内完成。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符合以下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 本项目交易活动 前三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具备 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提供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 市政公用 工程贰级以上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有效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4) 拟派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需提供有效的岗位证书,安全员提供 C 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以上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5) 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 [2021]4 号)要求办理企业 及拟投入人员 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赣建城镇 [2021]19 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

三、获取文件

时间: 2025 02 11 0:00至 2025 02 17 23 : 59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 (网址: http://www.jxsggzy.cn/)

方式:网上报名和下载

四、提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和地点

1 截止时间: 2025 02 21 09 3 0 (北京时间);

2 点: 彭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1. 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 https://www.jxsggzy.cn )注册并办理江西省 CA 数字证书和电子 盖章 。具体要求详见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服务指南 - 投标单位 ”(网址: https://www.jxsggzy.cn )。 “小额工程”专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潜在供应商未使用本单位 CA 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文件的,视为未获取文件,不得参加本项目的 交易 活动;

2. 本项目采用 “见面” 交易 方式,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须携带纸质版响应文件( 1 份正本、 2 份副本)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 交易 地点并进行签到,签到时间以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视为放弃。

1 )响应供应商应按照要求,提交一式叁份响应文件( 1 份正本、 2 份副本)。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响应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 统一 密封。

2 )封装袋应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响应供应商名称并于封口处加盖 章,并按文件注明的地址送达响应地点。

3 )响应文件未按上述规定密封或加写标记,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4 .本项目是否采用远程异地评标:否。

5.未尽事宜详见文件,交易公告与文件不一致处,以文件内容为准。

七、联系 方式

1. 业主单位

称: 彭泽县棉船镇人民政府

址: 彭泽县 棉船镇

联系方式: 潮先生 13979251832

2.代理机构

称: 江西九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彭泽县御景东方 11栋

联系方式: 余女士

话: 181704267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