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招标公告[变更公告:第 1次]
- 项目名称: 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
- 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位于江西省北部,线路北起九江市,向南经庐山市、共青城市、永修县、昌北机场,终至南昌市,正线长137.716km,利用昌景黄铁路南昌东站站内正线3.336km ; 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及包件划分等情况
- 报名开始时间: 2025-07-02
- 报名结束时间: 2025-07-02
项目详情
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建管甲供物资( 声屏障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南铁建物招〔 2025 〕 3 号 )
1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建管甲供物资(声屏障)招标 , 招标人为 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铁集团和江西省,由两者共同筹资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 ,出资比例为 资本金占 50%,剩余资本金江西省承担70%,国铁集团承担3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声屏障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新建京港高速铁路九江至南昌段位于江西省北部,线路北起九江市,向南经庐山市、共青城市、永修县、昌北机场,终至南昌市,正线长137.716km,利用昌景黄铁路南昌东站站内正线3.336km。全线新建庐山南、共青城东、昌北机场3座车站,改建庐山站和南昌东站。同步建设庐山城际联络线、乐化联络线,扩建南昌东动车所。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及包件划分等情况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1 。
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本公告附表 1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合体投标。
4 .诚信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 .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 于 2025 年 5 月 9 日 至 2025 年 5 月 13 日 , 每日上午 9 时至 12 时,下午 14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 , 在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站前路 96号天集大厦1802室持投标人信息登记表(格式见附表 2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www.jxsggzy.cn)已投标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国铁采购平台 (https://cg.95306.cn) 报名截图 , 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 免费获取招标文件,或将上述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crmncjzb01@163.com)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联系人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5 年 6 月 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 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区北龙蟠街 993 号市民中心方楼) 。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www.jxsggzy.cn )”和“中国铁路 95306 网国铁采购平台( https://cg.95306.cn )”上发布。
8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昌九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云谱区井冈山大道 999号1号楼
邮 编: 330001
联 系 人: 徐先生
电 话: 0791-87088158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北京市丰台区凤凰嘴街五号院鼎兴大厦 A座
邮 编: 100000
联 系 人: 吴先生
电 话: 18779150663
电子邮件: crmncjzb01@163.com
9. 监督方式
行政监管部门监督电话: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 021-51236693
行政监管部门联系邮箱:上海铁路监督管理局 shanghaidiquju@nra.gov.cn
2025 年 5 月 8 日
附 表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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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投标人 资格条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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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桥梁金属声屏障( H=2.3m) |
SPZ01 |
延米 |
2419.87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铁路声屏障(金 属、非金属)须满足《铁路声屏障工程设计规范》( TB 10505-2019)要求,须具有由通过CMA认 证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 TB/T3122-2019)及第1号修改单出具的近 3年(2 021年12月1日以来)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满足技术规格书对应主要性能指标要求。 3.铁路声屏障(金属、非金属)须具有国内铁路或其他交通建设项目近5年(2019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元,须提供对应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 及对应合同物资的进场验收证明材料),并提供由该业绩对应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备运营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 1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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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桥梁金属声屏障 (H=3.3m) |
398.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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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路基非金属声屏障( H=3m) |
61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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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路基非金属声屏障( H=4m) |
111.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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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桥梁金属声屏障( H=2.3m) |
3015.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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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路基非金属声屏障( H=3m) |
2204.3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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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桥梁金属声屏障( H=2.3m) |
27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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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路基非金属声屏障( H=3m) |
66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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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12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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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桥梁金属声屏障( H=2.3m) |
SPZ02 |
延米 |
3280.00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2.铁路声屏障(金 属、非金属、通透)须满足《铁路声屏障工程设计规范》( TB 10505-2019)要求,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的检测机构依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TB/T3122-2019)及第1号修改单出具的近 3年(2021年12月1日以来)产品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满足技术规格书对应主要性能指标要求。 3.铁路声屏障(金属、非金属、通透)须具有国内铁路或其他交通建设项目近5年(2019年12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 供货业绩(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200万元,须提供对应的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及对应合同物资的进场验收证明材料),并提供由该业绩对应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设备运营管理单位出具的安全运行1年(含)以上的用户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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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桥梁金属声屏障( H=2.3m) |
9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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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桥梁金属声屏障( H=2.3m) |
3567.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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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桥梁金属声屏障 (H=3.3m) |
3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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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桥梁金属声屏障( H=2.3m) |
288.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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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路基非金属声屏障( H=3m) |
579.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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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05.54 |
附 表 2 :
投标人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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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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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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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招标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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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联系人 |
投标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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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手机号: 固定电话: |
法人委托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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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电话 |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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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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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单位: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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