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高新区C929复材机身段集成化生产项目施工图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南昌市发布时间:2025-10-16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标候选人公告 招标计划公告
  • 项目名称: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昌高新区C929复材机身段集成化生产项目施工图设计
  • 概况: 南昌高新区C929复材机身段集成化生产项目位于高新区航空路以东、公园路以南,用地面积约为324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一期复材制造厂房A、一期装配厂房、一期地板加工厂房、一期喷漆厂房、一期动力站房、一期北门房及配套道路、配套电力等工程,项目建筑面积约58400

项目详情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南昌高投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南昌高新区C929复材机身段集成化生产项目施工图设计
工程地址 航空路以东、公园路以南
建筑面积 58400.0㎡ 结构/层数 /0
招标范围 本次设计范围包括新建一期复材制造厂房A、一期装配厂房、一期地板加工厂房、一期喷漆厂房、一期动力站房、一期门房、室外工程等,设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全套施工图设计 、BIM 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如有)、各类专项设计(如有)、现场指导与监督和施工至竣工阶段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等内容
招标控制价 开标时间 2025年10月16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 172823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杨妹 注册编号 20021102189
等级 一级
申报的业绩 /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西安航天神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16800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张育怀 注册编号 20216101407
等级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投标报价 18018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王辉 注册编号 20153103019
等级 国家一级
申报的业绩 /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合格制法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4
通过资审的家数 4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0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中国航空规划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西安航天神舟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88.00 39.00 49.00 62.00 18.00 44.00 59.00 17.00 42.00
评委2 94.00 39.00 55.00 60.00 18.00 42.00 53.00 17.00 36.00
评委3 89.00 39.00 50.00 63.00 18.00 45.00 59.00 17.00 42.00
评委4 94.00 39.00 55.00 62.00 18.00 44.00 62.00 17.00 45.00
评委5 87.00 39.00 48.00 61.00 18.00 43.00 59.00 17.00 42.00
评委6 92.00 39.00 53.00 63.00 18.00 45.00 62.00 17.00 45.00
评委7 87.00 39.00 48.00 59.00 18.00 41.00 58.00 17.00 41.00
评标得分 89.4 62.0 59.2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5年10月20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南昌高投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91-88561978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 南昌高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0791-88289539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青山湖区火炬大街559号南昌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监督机构
名称 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91-88161487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