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溪市东城区邻里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中标候选人公示]

鹰潭市发布时间:2024-04-12来源: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项目名称: 贵溪市东城区邻里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服务
  • 项目地址: 贵溪市建设大道旁
  • 规模: 项目主要包括大楼主体建设,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工程、配电及照明工程、消防安全系统、弱电工程、绿化、停车场、道路等;设施用地面积20506.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55711平方米
  • 范围: 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咨询及设计优化等服务内容
  • 概况: 项目位于项目北临建设大道,西临贵溪大道,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0亩,项目总投资约3.75亿元,其中建安费约3亿元。设计服务招标范围包括: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BIM咨询及设计优化等服务内容

项目详情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招标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 贵溪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贵溪市东城区邻里中心项目勘察设计服务招标
工程地址 贵溪市建设大道旁
建筑面积 55711.0㎡ 结构/层数 /0
招标范围 项目主要包括大楼主体建设,配套建设室外给排水工程、配电及照明工程、消防安全系统、弱电工程、绿化、停车场、道路等;
招标控制价 7500000.00元 开标时间 2024年04月09日
中标候选人排序及相关内容
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专项资质·风景园林工程设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乙级
投标报价 6900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林立 注册编号 20193600464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因系统原因,显示得分错误,现将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得分公示如下:技术得分54.96,商务得分30,商务报价得分10分,最终得分为94.96。
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6900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徐志荣 注册编号 20113600311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因系统原因,显示得分错误,现将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得分公示如下:技术得分53.58,商务得分27.5,商务报价得分10分,最终得分为91.08。
第三中标排序单位名称 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企业资质 建筑甲级
投标报价 6900000.00 元 综合评估法得分
注册建筑师(结构师) 姓名 吴路明 注册编号 20094600127
等级 一级注册建筑师
申报的业绩 因系统原因,显示得分错误,现将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得分公示如下:技术得分51.50,商务得分18,商务报价得分10分,最终得分为79.50。
本工程项目资格审查情况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递交资格审查文件单位的数量 4
通过资审的家数 4 未通过资审的家数 0
中标候选人得分情况(专家名单不得公布)
单位/评委 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江西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省中赣投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总分 商务分 技术分
评委1 98.3 30 58.3 94.9 27.5 57.4 79.7 18 51.7
评委2 97.2 30 57.2 93.2 27.5 55.7 79.3 18 51.3
评委3 92.3 30 52.3 89.0 27.5 51.5 79.4 18 51.4
评委4 89.7 30 49.7 96.8 27.5 59.3 80.8 18 52.8
评委5 93.2 30 53.2 89.1 27.5 51.6 80.1 18 52.1
评委6 97.8 30 57.8 89.2 27.5 51.7 79 18 51
评委7 94.3 30 54.3 89.0 27.5 51.5 78.2 18 50.2
评标得分 94.96 91.08 79.5
注:评委顺序非评标报告计分顺序
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
单位名称
无效投标原因
认定依据
公示截止期:2024年04月15日
异议受理
招标人名称 贵溪市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3970195112
招标人地址
代理机构名称 江西见闻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18879668869
代理机构地址 九江市长虹西路绿地ICC大都会8栋2005
监督机构
名称 贵溪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701-3315170
注:1、若招标项目为构筑物或市政工程,招标工程项目基本信息中的“建筑面积”和“结构/层数”则修改为:“构筑物容积”和“结构/高度”或者修改为“规模”和“用途”。 2、在填写“投标文件被判定为无效投标的投标人名称、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内容时,填写栏目按被无效投标单位的数量自行添加。 3、当中标候选人公示后出现投诉纠纷,原中标候选人经认定为无效投标,须重新进行中标候选人第二次公示(或者中标候选人第三次公示),此时应当需填写“原中标候选人无效投标原因及其依据”,同时按规定重新填写“第一中标排序单位名称”、“第二中标排序单位名称”和相关内容。